為適應校(院)事業(yè)發(fā)展和我市大規(guī)模干部培訓的需要,進一步充實教研隊伍,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院)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教研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市委黨校(行院)情況簡介
中共株洲市委黨校始建于1958年3月,1984年實行正規(guī)化教育;1993年11月兼辦行政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2004年7月被中共湖南省委首批落實為大專體制黨校(機構升格為副廳級)。目前校園占地面積100畝,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風景宜人;校宿建筑面積近3萬平方米,年培訓各類人員達到10000多人次;擁有中央黨校遠程教育網、中組部農村黨員干部遠程教育網、多媒體教育網、校園局域網和自動化辦公系統(tǒng)五位一體的現(xiàn)代信息教育系統(tǒng),館藏圖書7萬冊、電子圖書5.1萬冊。校(院)先后榮獲全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tǒng)先進黨校、全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tǒng)科研工作先進單位等20余項省市榮譽稱號。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共招聘4名教研人員。
(一)應聘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身心健康,勝任教研崗位工作;
3、具備教研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專業(yè)與學歷條件
1、專業(yè):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社會學、黨史黨建、新聞傳播學、心理學、法學等哲學社會科學類。
2、學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碩士研究生, 2015年7月之前畢業(yè),并獲得相應學位;本科與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三)年齡要求
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其它條件
應聘者應具備較高的理論素養(yǎng)、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較好的普通話水平)、扎實的文字功底;科研能力較強,科研成果突出;博士及副高以上職稱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不少于3篇,碩士不少于1篇。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信息發(fā)布
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中共株洲市委黨校網等網站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5日—4月24日
(2)報名地點:校(院)組織人事處(教研樓222、210室)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4)報名要求:
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含最高學歷和第一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明材料、科研成果及獲獎材料原件、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中共株洲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組織人事處(教研樓222、210室)報名。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發(fā)送至報名電子郵箱:hnzzswdx@163.com;并在筆試開考前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交校(院)組織人事處審驗。
聯(lián)系電話:0731-28685836(劉),28685608(何)
六、資格審查及考試
市委黨校(行院)組織人事處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中共株洲市委黨校網站(http://zzps.zhuzhou.gov.cn/)公示。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試講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試講、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筆試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時事政治、公共管理、公文寫作以及招聘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等。
(3)試講: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先后,實際參考總人數的70%進入試講。試講分自主選題試講和學校命題試講(兩項試講分值各占50%),試講選題要求符合黨校干部教育特點。
(4)面試:試講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人員筆試及試講合成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試講和面試成績由評委小組打分,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宣布成績。
(5)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20%
筆試、試講、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成績高的排前;如綜合總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試講、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jiān)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6)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試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可登陸黨校網站(http://zzps.zhuzhou.gov.cn/)查詢。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市委黨校(行院):0731-28685836
市委組織部:0731-28686681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共株洲市委黨校(株洲行政行院)負責解釋。
附件: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株洲市委黨校 株洲行政學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