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滿足我縣人才需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碩士研究生中引進專業(yè)技術人才,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碩士研究生(含雙學士)15名。引進的專業(yè)及計劃引進人數詳見下表:
專業(yè)類別 |
計劃引進人數 |
文史哲類 |
2 |
經濟和管理學類 |
3 |
法學類 |
3 |
理、工學類 |
6 |
農學類 |
1 |
1、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畢業(yè),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后出)。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
三、組織實施
引進人才工作由縣編辦、縣人事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四、引進程序
(一)組織報名:
此方案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22日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茶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茶陵縣電視臺同時進行公告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2日
報名地點:茶陵縣人事局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對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碩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張。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當報名人數與計劃引進人數達不到3:1的開考比例時,只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P>
(1)筆試內容:
《申論》、《行政能力測試》,兩門科目考試成績各占筆試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領取準考證:由本人持身份證于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9日到縣人事局考培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排名的情況時,按筆試中《行政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面試占總成績的40%。
4、體檢、考察
確定擬錄聘人選后,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考察。
5、公示與錄聘
體檢、考察合格者作為擬錄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聘人員姓名、性別、畢業(yè)院校、專業(yè)等情況,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錄聘手續(xù)。錄聘后為事業(yè)編制,按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茶陵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25222395;25216553
茶陵縣人事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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