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管理總站等5個單位201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自治區(qū)水利廳所屬的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4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新疆水利管理總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管理總站是隸屬自治區(qū)水利廳的縣(處)級單位,設有工程科、河道科、經濟科、灌溉科、綜合科、財務科、灌溉中心試驗站。負責全區(qū)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引水樞紐管理及水利工程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區(qū)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定,擬定供水水價調整方案;負責灌溉的試驗和研究工作,編制全區(qū)城鎮(zhèn)、工礦、石油及其他非農牧業(yè)中長期供水規(guī)劃;承擔工礦、石油及其他非農牧業(yè)供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二)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
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為自治區(qū)水利廳所屬的正縣(處)級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編制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規(guī)劃和實施計劃;建立水土保持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網;負責對自治區(qū)的水土保持流失和水土保持狀況實施監(jiān)測,并定期發(fā)布公告。對水利、水土保持技術計劃的制定、組織、實施規(guī)劃設計。
(三)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為自治區(qū)水利廳所屬的正縣(處)級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水利部、自治區(qū)有關造價管理的工程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修編、修訂、發(fā)行、管理新疆水利水電行業(yè)定額、工程造價標準和水電工程建設全過程造價管理辦法;負責我區(qū)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仲裁處理有關經濟糾紛和審查招標標底;歸口監(jiān)督和指導各地(州、市)水利水電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
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為自治區(qū)水利廳所屬的正縣(處)級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全區(qū)湖泊、水庫漁業(yè)資源調查研究,魚類資源開發(fā)利用及水生野生動物救護工作;承擔全區(qū)漁業(yè)病害測報、防治、水環(huán)境及水產品質量檢測、檢疫工作;承擔水產新技術、新品種推廣工作,漁業(yè)生產應用研究工作,指導各地州水產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
(五)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
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為自治區(qū)水利廳所屬的正縣(處)級事業(yè)單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主要承擔廳機關委托管理的部分服務性、事務性工作。主要負責水利廳機關辦公及家屬住宅區(qū)水、電維修服務,廳機關大院的綠化及衛(wèi)生工作,承擔廳機關水電費的代收代交工作,做好廳機關食堂的正常運轉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見附表一)
三、招聘范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四、發(fā)布招聘信息: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區(qū)水利廳網(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上發(fā)布招聘信息,信息發(fā)布時間為2013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
五、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尊重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資格及工作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30周歲、35周歲或40周歲及以下(30周歲指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35周歲指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40周歲指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七)全日制院校畢業(yè);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
①新疆水利管理總站(烏魯木齊黑龍江路19號)
②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辦公室(烏魯木齊黑龍江路19號)
③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烏魯木齊黑龍江路19號)
④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烏市西虹西路614號)
⑤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烏魯木齊黑龍江路19號)
(四)報名聯系人及電話:
①新疆水利管理總站
聯系人:孟艷麗聯系電話:0991-5851969。
②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辦公室
聯系人:丁百花聯系電話:0991-5830391。
③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聯系人:劉瑩聯系電話:0991-5815611。
④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
聯系人:孫軍聯系電話:0991-6100859。
⑤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
聯系人:張紅梅聯系電話:0991-5812032。
(五)報名須帶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分別到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報名,材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個人簡歷、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另交2張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七)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七、資格審查
分別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按相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通過者分別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上公布?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
(2)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滿分各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及專業(yè)技術能力。
(3)筆試成績出來后,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筆試成績出來后,分別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上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時間和地點及注意事項。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
(2)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招聘人數與實際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2入圍比例要求的崗位,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通過者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有放棄者,可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4)面試成績出來后,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上向社會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
(三)總分計算方法:
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專業(yè)技術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工勤技能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九、體檢
擬錄用人員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在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錄聘資格。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查的,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另選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體檢所造成的崗位空缺,可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考察
(一)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將對推薦錄用人員進行全面審查考核。著重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等情況。應提供擬錄用人員畢業(yè)院;蛟瓎挝怀鼍叩脑搼刚咴谛;蚬ぷ髌陂g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學校或單位公章。如無工作單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不能按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或有證書造假者,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應聘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將按照崗位用人計劃和要求,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推薦錄用人員進行審議,確定擬錄用人員。
十二、公示
經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的錄用人員,將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上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三、辦理錄聘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認定,辦理錄用手續(xù)。
十四、組織實施。此次招聘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組織實施。
十五、招聘監(jiān)督。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察廳駐水利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自治區(qū)水利廳政治部及用人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人:
付幼華:自治區(qū)紀委駐水利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正處級紀檢監(jiān)察員
電話:0991-5869208
馬忠業(yè):自治區(qū)水利廳政治部主任科員
電話:0991-5816571
十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新疆水利管理總站、新疆水利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中心、新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新疆水產科學研究所、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上及時進行公告。
(二)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要求及時關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自治區(qū)水利廳網發(fā)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自治區(qū)水利廳負責解釋。
2.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rar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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