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遂川縣廣播電視臺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全日制在讀學生及現(xiàn)役軍人;
5.被省、市考試中心認定為考試嚴重違紀并處于限期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女播音員崗。
2.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播音小類、主持小類、音樂小類、舞蹈小類。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為1.58米及以上。
4.專業(yè)分類按贛人社發(fā)〔2012〕86號文件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遂川縣人民政府網(wǎng)、遂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8:00時至10月10日17:00時止,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遂川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遂川縣工農(nóng)兵大道)。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時須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張,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實填寫《遂川縣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見附件)。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遂川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
遂川縣廣播電視臺的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按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3:1,若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1.面試
遂川縣廣播電視臺崗位面試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屏幕形象和氣質、普通話水平,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為2015年10月17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2015年10月16日在遂川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2.筆試
根據(jù)面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筆試對象(入闈最后一名出現(xiàn)面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筆試),實際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小于或等于3:1時全部入闈筆試。如入闈筆試人員因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公文寫作,滿分為100分。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2015年10月21日,遂川縣廣播電視臺辦公室。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2日上午(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體檢
根據(jù)考生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xiàn)入闈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相同者,則取面試成績高者入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遂川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
筆試后體檢前,考生自愿放棄或考生資格不符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按考生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入闈對象)。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體檢、考核后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八)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遂川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
五、待遇及管理
新聘用人員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能調動。
咨詢電話:遂川縣廣播電視臺:0796-6326161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