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開放大學2016年招聘輔導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我校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招聘專職輔導員3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yǎng)和道德品質,熱愛學生工作,責任心強,甘于奉獻,原則上為中共黨員。
(二)熱愛學生工作,有吃苦奉獻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善于做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大學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規(guī)律、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男性、中共黨員優(yōu)先)。
(四)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五)身心健康。
(六)進校后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按照學校要求做好住校值班工作(每周住校值班3-4天),做好所在學院早操、早自習的管理,配合值班干部進行晚自習檢查、宿舍檢查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凡符合條件自愿參加輔導員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個人簡歷、黨組織關系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我校人事處報名。報名自公告發(fā)布之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5日下午17時。未被錄用者,相關材料復印件不予退回。
(二)資格審查:根據(jù)報名條件由人事處組織人員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人員名單在校內網(wǎng)上公布,同時公布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
(三)公示:經(jīng)筆試、面試、按實際招聘計劃等額人選報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校園網(wǎng)進行公示,接受學校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四)考察:由校紀委、人事處、學工處聯(lián)合組成考察組,對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體檢: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簽約與聘用:本次招聘專職輔導員為臨時用工形式擬聘用人員與學校人事處簽訂相關協(xié)議。聘用人員均采取試用期制,試用期(半年)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試用期半年,每月1300元生活費,半年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學校給予簽訂用工合同(一年一簽),簽訂合同后,并交納三金。
五、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專職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次專職輔導員選聘工作。
六、工作監(jiān)督
本次輔導員招聘工作在學校紀委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由開放大學人事處、學工處具體負責。
校紀委電話:0516-85711452
七、聯(lián)系人
徐州開放大學人事處:0516—85820273
學生工作部彭老師:13912005508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