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
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學校師資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本次招聘中時間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
(1)本科學歷及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副教授職稱的,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2015年畢業(yè)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戶籍不限。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崗位表)。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我市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工作未滿一年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0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三、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報名地點: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綜合樓八樓人事處822室(徐州西效丁樓)。
報名方式:現(xiàn)場集中報名,同時繳納報名考試費用100元。
每位報考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材料應真實有效。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不能開考的崗位,通知考生退還報名考試費用。
報名提供材料:如實填寫《徐州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近期一吋免冠正面彩照2張;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中所列的證明材料。2015年畢業(yè)的學生持學校開具的在校應屆生證明報名,現(xiàn)場填寫承諾書。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復印件各1份。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5年7月5日9:00—11:3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一)考生根據(jù)準考證上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
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的,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報考其它崗位的均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及相關專業(yè)的教育教學理論。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依據(jù)各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shù)不超過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內容為答辯、說課、專業(yè)技能。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1.報考高層次人才崗位的,面試成績即本人總成績。
2.建筑裝飾、電子信息、能源動力及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以上教師崗位:筆試占30%,答辯占20%,說課占50%。
3.其它教師崗位:筆試占30%,答辯占20%,說課占20%,專業(yè)技能占30%。
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四)招聘考試由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組織實施,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jiān)督。面試辦法現(xiàn)場告知考生,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五、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者,高層次人才崗位的,重新組織面試;建筑裝飾、無損檢測、電子信息、能源動力、工商管理類教師崗位的按說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其它教師崗位按專業(yè)技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按崗位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招聘工作的各環(huán)節(jié)均面向社會公示結果。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畢業(yè)院;蚬ぷ鲉挝缓退鶎W專業(yè)、擬聘崗位、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對該崗位提出的其他條件。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由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己瞬缓细裾,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yè)。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八、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考生凡弄虛作假或考試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單位,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責令糾正或宣布招聘結果無效。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wǎng)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九、本公告由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5863368,83446712 聯(lián)系人:宋老師,陳老師
江蘇省徐州技師學院紀檢監(jiān)察處:83446828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工作監(jiān)督電話:83732198
附件:技師院招聘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