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遵義縣縣城學校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實施方案
為認真組織開展縣城學校缺編教師在本縣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中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結(jié)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公開招考、陽光操作、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說課、教學業(yè)績考核等程序進行招考。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聘對象: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未受過任何處分、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參加工作三年及以上(2008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并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本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南白、龍坑兩鎮(zhèn)鎮(zhèn)屬學校的教師可以報考,兩鎮(zhèn)內(nèi)縣直屬學校的教師不能報考。
2、報考條件:
(1)報考高中(職教中心)教師崗位,要求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男50周歲及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女45周歲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書及以上,并在初中及以上學校任教的教師。
(2)報考初中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男50周歲及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45周歲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書及以上的小學或初中教師。高中教師不準報考初中教師崗位。
(3)報考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縣一小、二小、三小、五小崗位的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及以上的小學教師。初中、高中教師不準報考小學教師崗位。
(4)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學前教育,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縣在編在崗幼兒園、小學教師。初中、高中教師不準報考幼兒教師崗位。
(5)音樂、美術、體育和信息技術學科的教師,初始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專業(yè)?萍耙陨袭厴I(yè)的。
三、招聘學校及人數(shù)
高中教師56名,初中教師70名,小學教師35名,幼兒教師4名,總計165名。各學科人數(shù)見附表。
四、方案公示、報名及資格審查
1、方案公示時間:2011年7月14日至7月28日共15天。
2、報名時間:2011年7月29日至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
3、報名地點: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4、注意事項:
(1)報名時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證明和近期正面免冠l寸相片2張。
(2)報名考試費150元。
(3)各層次每學科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比例的,則對該層次該學科招考計劃予以調(diào)減或取消。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說課和工作業(yè)績考核?荚嚳偝煽?yōu)?00分,其構成為:筆試成績占60分,說課成績占30分,工作業(yè)績考核占10分,筆試、說課和工作業(yè)績考核等各段成績及總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名額1:2的要求,從高到低確定說課和考核對象,若筆試成績并列的末位教師,同時參加說課和考核,說課和考核成績分別按百分制計算。說課和考核工作同時進行,最后根據(jù)筆試、說課和考核合計總分,從高到低確定錄用對象。
1、筆試
(1)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內(nèi)容由所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占90分)和綜合知識(占10分)兩部分組成。報考高中教師,其專業(yè)知識范圍是所報學科初中部分占45分、高中部分占45分;報考初中教師,其專業(yè)知識范圍是所報學科初中部分占70分、高中部分占20分;報考小學教師,其專業(yè)知識范圍是所報學科小學部分占70分、初中部分占20分;報考幼兒教師,其專業(yè)知識范圍是學前教育部分(學前教育大專教材)占70分,小學部分占20分。綜合知識范圍包括:《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學》、《心理學》的基礎知識,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時事政治。
(2)筆試時間:2011年8月4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遵義縣第五中學。
2、說課
(1)組織領導。成立縣城學校教師招考說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由殷光明同志負責,成員在方案中另行安排。
(2)說課范圍及時間規(guī)定。高中(職教中心)教師說課內(nèi)容為高中教材,初中教師說課內(nèi)容為初中教材,小學教師說課內(nèi)容為小學教材,幼兒教師定為才藝展示。說課時間規(guī)定為備課時間15分鐘,說課時間15分鐘;才藝展示時間規(guī)定為15分鐘。
(2)說課時間:2011年8月8日(星期一)
(3)說課地點:遵義縣第五中學。
(4)說課考官:臨時抽定。
具體說課方案另附。
3、工作業(yè)績考核
(1)組織領導。成立縣城學校教師招考工作業(yè)績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由朱揚勇同志負責,成員在方案中另行安排。
(2)工作業(yè)績考核與說課同時進行,具體工作業(yè)績考核方案另附。
六、招聘錄用辦法
1、根據(jù)招聘計劃,按招考學校類別分層次分學科按考試總分排名(若總分并列,以筆試、說課、業(yè)績考核成績次序優(yōu)先排名)由高到低錄用,被錄用人員,根據(jù)考試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崗位;若錄用末位教師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說課、業(yè)績考核成績次序排名優(yōu)先錄用;錄用對象在公示期間若放棄的,依次遞補;錄用對象在公示時間結(jié)束后,已確定錄用,若放棄的,三年內(nèi)不準報考。
2、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同用人單位簽訂試用協(xié)議。試用1年期滿,經(jīng)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公示
1、根據(jù)招聘工作程序分報名、筆試、說課、業(yè)績考核、錄用等階段進行公示。
2、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說課和業(yè)績考核結(jié)果,由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有異議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按規(guī)定進行調(diào)查處理。
八、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工作的領導,確保任務完成,特成立遵義縣縣城中小學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羅仕國
常務副組長:張道超
副 組 長:楊朝強 羅義國 劉文焰 陳中發(fā)
成 員:蔡小平 毛朝萍 陳小猛 王 倫 彭先亮 袁華明 李大偉 文 朗 張發(fā)奎 肖長友 朱揚勇 殷光明
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考務、說課考務和工作業(yè)績考核的考務和相關具體工作,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 任:袁華明(兼)
副主任:呂登文
成 員:喻朝霞 劉枚鑫 馮曉霞 楊 勇
夏昌蓉 張桂生 張廷邦 龔月富 何有立 余維良 胡祖會 陳明英 王家燦 陽定坤 陳安平
九、紀律要求
在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人員和負責招考工作的相關人員,若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招聘人員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十、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城中小學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1、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工作業(yè)績考核方案
2、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計劃表
遵義縣縣城學校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
工作業(yè)績考核方案
根據(jù)《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實施方案》要求,縣城學校公開招考聘用在職教師的考試,由學科文化筆試、說課和工作業(yè)績考核三部分組成,其中工作業(yè)績考核占總成績的10%。為全面、客觀、科學地考核參考教師的工作業(yè)績,公正、公平地招考一批綜合素質(zhì)高、業(yè)務能力強的教師,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對象
根據(jù)學科文化筆試成績,按照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原則,進入各層次每學科人數(shù)1:2的參考教師。
二、工作業(yè)績考核辦法
工作業(yè)績考核時間范圍為2010—2011學年度兩個學期,每學期分別進行考核,考核計分滿分為100分。具體考核方法為:
1、報考高中(職教中心)、初中和小學崗位的教師,參加業(yè)績考核的對象以鎮(zhèn)(鄉(xiāng))中心學;蚩h直中小學為單位進行核算。根據(jù)每學期同級同科目縣級期末統(tǒng)考、小學畢業(yè)會考、高(中)考教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比例計算,前20%排名段域的為優(yōu)秀,核記100分;21%—40%排名段域的為良好,核記80分;41%—60%排名段域的為合格,核記60分。前60%排名段域之后的核記40分。排名段域計算,統(tǒng)一采用“進一法”進行核計。初中地理、生物納入業(yè)績考核,七年級以期末統(tǒng)考成績?yōu)榭己艘罁?jù),八年級市會考成績?yōu)榭己艘罁?jù)。
2、報考非統(tǒng)考學科崗位和學前教育崗位的教師,其教學業(yè)績考核統(tǒng)一記0分。
3、任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以報考學科最高名次核計;未上所報學科的教師,以該年度所上學科的教學成績進行計算。
4、產(chǎn)假、因公、進修或調(diào)整到學校處室工作的教師,若只有一個學期的教學成績,核計為該年度的業(yè)績考核成績;若兩個學期均無教學成績的,往前推一年度進行考核。
5、規(guī)模小、班級少的鎮(zhèn)(鄉(xiāng))級初中和中心學校行政所轄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仍以鎮(zhèn)(鄉(xiāng))中心學校為單位計算;高中學科按文、理科分別計算。
6、借用到縣職教中心的教師,由職教中心提供考核依據(jù)。
7、工作業(yè)績考核總分核算,取兩個學期的實有分數(shù)的平均值(結(jié)果保留2位小數(shù))。
三、工作領導機構
組 長:張道超
副組長:羅義國 蔡小平
成 員:彭先亮 毛朝萍 李大偉 袁華明 文 朗
張發(fā)奎 肖長友 朱揚勇 殷光明
各中心學校和縣直中小學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朱揚勇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為何有立、余維良、胡祖會、龔月富、馮曉霞、喻朝霞、劉枚鑫、陽定坤,有考核對象的中心學校和縣直中小學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機構。
四、工作要求
1、參加工作近三年,凡受過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不予考核,不能錄用。
2、產(chǎn)生人事關系變動的教師,由在崗單位協(xié)調(diào)原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原工作單位必須向被考核人在崗單位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或復印件,相關佐證材料或復印件由原單位校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各單位要根據(jù)本方案認真填寫《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工作業(yè)績考核積分登記表》,其表冊填寫的內(nèi)容需交佐證材料或復印件,佐證材料或復印件必須由校長和經(jīng)辦人員審核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并依次裝訂在“工作業(yè)績考核積分登記表”后。再由縣教研室、縣招生辦根據(jù)各單位上報期末統(tǒng)考的存檔材料和高(中)考成績進行審核,并簽出復核意見。
4、各相關中心學校和縣直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考核前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若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給予紀律處分。工作業(yè)績考核結(jié)果公示期為7天?h招考領導小組成立工作業(yè)績考核紀律督察組,負責有關違紀行為的查處。舉報電話:7230627 7220107 7221762
附件: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工作業(yè)績考核積分登記表
附件:
遵義縣2011年縣城學校教師招考工作業(yè)績考核積分登記表
考核學校(蓋章): 被考核人姓名: 報考學段(小學、初中、高中)學科: 筆試準考證號: | ||||||||||
考核學年度 |
學期 |
任教(報考)學科 |
任教班級 |
納入考核的班級 |
納入考核班級的教學成績(平均分) |
同級同科總班級數(shù) |
同級同科所處名次 |
等第 |
得分 |
備注 |
2010—2011學年度 |
上 |
|
|
|
|
|
|
|
|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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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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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2010學年度(往前推了學年度的填寫) |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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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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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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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業(yè)績考核積分平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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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等第及得分說明:優(yōu)秀(100分):同級同科前20%(*≥*)名次段域;良好(80分):同級同科40%-21%(*>*≥*)名次段域;合格(60分):同級同科60%-41%(*>*≥*)名次段域;同級同科小于60%名次段域的得0分; | ||||||||||
考核組長簽字: 考核成員簽字 : 考核時間: 縣教科局(教研室\招生辦)復審意見: |
遵義縣2011年縣城小學(園)招考在職教師計劃表
單位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科學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合 計 | |
縣一小 |
2 |
3 |
1 |
1 |
|
|
|
7 | |
縣二小 |
3 |
3 |
|
1 |
|
|
|
7 | |
縣三小 |
3 |
3 |
|
1 |
1 |
1 |
1 |
10 | |
縣五小 |
|
|
|
|
|
1 |
|
1 | |
南白鎮(zhèn)中心校 |
東塘小學 |
|
1 |
1 |
|
|
|
|
10 |
五星小學 |
1 |
1 |
|
|
|
|
| ||
三層小學 |
|
2 |
|
|
|
|
| ||
南衙小學 |
1 |
1 |
|
|
|
|
| ||
柏村小學 |
1 |
|
|
|
|
|
| ||
后壩小學 |
|
|
|
|
1 |
|
| ||
機關幼兒園 |
|
|
|
|
|
|
|
4 | |
|
|
11 |
14 |
2 |
3 |
1 |
2 |
1 |
39 |
遵義縣2011年縣城中學招考在職教師計劃表
單位 |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體育 |
政治 |
歷史 |
音樂 |
美術 |
計算機 |
合 計 |
縣四中 |
高中類 |
1 |
2 |
1 |
1 |
1 |
1 |
1 |
|
|
1 |
|
1 |
|
10 |
縣七中 |
2 |
4 |
4 |
2 |
2 |
1 |
2 |
|
2 |
1 |
|
|
|
20 | |
縣職教中心 |
6 |
1 |
2 |
1 |
1 |
1 |
|
5 |
2 |
|
2 |
3 |
2 |
26 | |
合計 |
9 |
7 |
7 |
4 |
4 |
3 |
3 |
5 |
4 |
2 |
2 |
4 |
2 |
56 | |
縣五中 |
初中類 |
|
2 |
1 |
1 |
1 |
|
|
|
1 |
2 |
|
|
|
8 |
縣六中 |
5 |
5 |
5 |
4 |
3 |
1 |
|
2 |
2 |
2 |
|
|
1 |
30 | |
八中 |
5 |
4 |
5 |
3 |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30 | |
南白鎮(zhèn)民主學校 |
1 |
|
|
1 |
|
|
|
|
|
|
|
|
|
2 | |
合計 |
11 |
11 |
11 |
9 |
4 |
3 |
2 |
4 |
5 |
6 |
1 |
1 |
2 |
70 | |
總合計 |
20 |
18 |
18 |
13 |
8 |
6 |
5 |
9 |
9 |
8 |
3 |
5 |
4 |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