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正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的2014年空編補員計劃,經縣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工勤人員1名。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考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日常事務工作由正安縣信訪局負責。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方式,通過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錄用。
三、招聘職位設置
公開招聘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工勤人員1名(由縣信訪局統(tǒng)一考核、管理、使用)。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二)勤奮敬業(yè),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熟悉計算機操作及后勤管理工作;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2月30日前出生)、45周歲以下(1968年12月23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招考公告
發(fā)布網站:正安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正安縣信訪局辦公室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報名時間內到場報名。
4、報考須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藍底或紅底照片4張;
(3)畢業(yè)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5、報名費:100元。
報名人數與計劃選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計入開考比例。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信訪局會同人社、編辦、紀檢部門對報考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考生務必按照招聘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其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考試和面試
考試由縣信訪局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社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本次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及信訪相關政策法規(guī)。
筆試準考證由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30—17:30)憑有效身份證到正安縣信訪局領取。逾時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10: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以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聘崗名額和考試總成績1:1的比例進入體檢,總成績末位并列時,有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遞補。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通過體檢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擬錄用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2、本次招聘人員為按《勞動合同法》管理的定編不定員公勤人員,首次聘用合同期為三年(試用期一年),合同期滿如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可續(xù)聘,在聘用期間享受正式工人政策規(guī)定的經濟待遇。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整個過程在正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正安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參與下進行,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屆監(jiān)督。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漏機密等行為,一經發(fā)現,從重查處。
七、未盡事宜由縣信訪局確定。
咨詢電話:6401420(縣信訪局) 6033515(縣人社局)6422304(縣紀委)
正安縣信訪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