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16〕24號)和省教育廳《江蘇省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公告》精神,結合我區(qū)工作實際,現將我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認定權限及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一種類型、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
1.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統一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也可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原件,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2.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研究生、本、?飘厴I(yè)生可于畢業(yè)當年,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推薦表》原件,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憑《推薦表》或學籍證明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憑合格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3.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自愿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
4.非上述范圍內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也可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另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直接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
二、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區(qū)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請登錄江蘇教育網查詢蘇教師〔2002〕59 號文件)。
(五)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師學歷可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具有中等師范學歷可以申請小學教師資格);
(六)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七)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只能免試申請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報名時間
1.2017年起,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調整為一年兩次。
2.2017年全省網上報名時間為: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29日。我區(qū)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網上申報時間與省網報時間同步,請在報名期內的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如時間有調整以網站通知為準。
四、網上報名步驟及注意事項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全國統考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由“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參照過渡政策申報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首次進入系統,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提示,確認網上申報協議。
2.全國統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再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3.按系統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
4.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統顯示“您已完成注冊!”的提示。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密碼找回郵箱等信息。隨即點擊“登錄系統”按鈕,進入申請人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獲取報名號并查看您的注冊信息是否顯示正常。
6.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報系統,對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7.申請人應在現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報系統,打印出申請表。
注意: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應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8. 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欄目“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的“表格下載”中,可下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片粘貼頁等。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4月24日至27日,地點:淮安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淮安區(qū)永懷路6號,咨詢電話:0517-85936193 0517-85936192)
(二)現場確認所需材料的準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2.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具體尺寸為33MM(寬)×48MM(高)。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憑人事關系在當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人事關系證明等材料)。
4.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可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見,證明時應寫明有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6.通過國考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省考的過渡人員提供我省《補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渡期內免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人員要提供符合免考條件的有關證明。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師范”字樣,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或“教育”字樣,或成績單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并有教育實習合格證明。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
(5)高等學校發(fā)出的錄用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的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時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
六、體格檢查
1.體檢對象:已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并通過現場確認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醫(yī)院體檢或不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的人員不得認定教師資格。
2.體檢時間與地點:體檢時間為2016年5月6日。地點在淮安區(qū)人民醫(yī)院。
3.體檢組織與要求:體檢工作由區(qū)教育局與體檢醫(yī)院共同組織。體檢人攜帶身份證于當日早晨7:30前到達體檢地點。被體檢人需空腹。不按時體檢作自動放棄論處,不到指定醫(yī)院體檢結果無效。體檢時,被檢人員應主動向體檢醫(yī)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隱瞞病史者將被取消認定教師資格。若體檢發(fā)現異常,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知其復檢,逾期不復檢和項目漏檢者,視為體檢不合格!扼w檢表》不退還本人,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存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體檢項目與收費:體檢項目按《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中項目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被體檢人在體檢前交體檢醫(yī)院。若體檢時發(fā)現異常需復查或增檢項目,被檢人應按標準另行交費。
七、其他
1.發(fā)證時間:6月15日——6月30日。
2.下半年認定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3.咨詢電話:0517-85936193 0517-85936192
淮安區(q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