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自學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辦將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內(nèi)容
2016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日期為11月5日,考試方式為紙筆考試。具體日程如下:
時 間
類 別 |
11月5日(星期六)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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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 (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
中職實習指導 |
|
二、考試科目
2016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試科目代碼見《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附件1)。
三、報考對象及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江蘇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江蘇(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在江蘇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萍耙陨蠈W歷;
3. 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萍耙陨蠈W歷;
4. 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及以上學歷;
5. 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六)考生在戶籍或用人單位或?qū)W籍所在地級市報名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nèi)不得再次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四、報名時間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9月6日-9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9月9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網(wǎng)上支付時間:9月9日-16日。
(二)報名方式:考生在報名期間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wǎng)上繳費。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用人單位或?qū)W籍所在地級市的考區(qū)為應試考區(qū),并根據(jù)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或?qū)W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忌趫竺刂箷r間前可對本人的報名信息進行多次修改,現(xiàn)場審核一經(jīng)通過,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本人在確認期間到報名時所選擇的考區(qū)指定地點現(xiàn)場辦理確認手續(xù),審核通過后登錄報名網(wǎng)站網(wǎng)上支付考試報名費。嚴禁他人代為確認。
(三)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戶籍在江蘇省內(nèi)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在籍學習證明(格式見附件2),或提供學信網(wǎng)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 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nèi)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復印件,以及簽訂合同的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shù)厣绫9芾聿块T相關證明為準,有繳納記錄即可)。
3. 江蘇省內(nèi)普通院校全日制在?忌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學生證和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或提供學信網(wǎng)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以上戶籍或人事關系或?qū)W籍都應是考生所報考地級市的戶籍或人事關系或?qū)W籍,相關復印件及證明材料由確認點留存。
(四)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需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遵守考試紀律,違反考試紀律的,教育考試機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處理。
五、成績查詢
12月13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可自12月13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出復核申請,由當?shù)乜荚嚈C構集中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再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復查。復核時僅查詢登記分數(shù)是否準確。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六、收費標準
根據(jù)蘇價費函〔2014〕25號文件精神,我省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費為每人每科52元。
七、其他事項
(一)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相關信息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查閱。
(二)考試不舉辦培訓,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下載各科目的考試大綱,按照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附件:
1.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2.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校學生在籍學習證明(樣本)
常熟市自學考試辦公室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
1.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
1.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201 |
|
2.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三) |
初中 |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4.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9. |
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6.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7.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4.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5.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6.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7.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8.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9.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0.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1.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2.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3.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4.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5.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6.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
附件2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校學生
在籍學習證明(樣本)
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學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系我校____________________級在校生。現(xiàn)就讀于_________
_____________系 ___________專業(yè),學制____________年(本科/專科)。
特此證明。
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