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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依據相關規(guī)定,開展2024年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人才21名。引進人才崗位和條件詳見《2024年鄂倫春自治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目錄》(以下簡稱《崗位需求目錄》見附件)。
二、實施步驟
(一)報考條件
1.報名人員應該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操守;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違法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且符合《崗位需求目錄》設置崗位的專業(yè)及相關要求。
2.符合下列學歷(學位)、職稱條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破瘘c本科除外),取得相應學位,專業(yè)符合用人單位崗位需求;
(2)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其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報名,受專業(yè)限制,不受學歷學位限制;
(3)獲得自治區(qū)級以上表彰獎勵(獎項)的高技能人才,“雙師型”人才,所從事專業(yè)符合用人單位急需緊缺崗位需求的;
(4)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要求,“由于各國(地區(qū))教育制度的差異,認證結果中對申請者專業(yè)領域的表述可能與我國《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等存在差異。”在國(境)外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同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yè)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yè)所學課程確定;
(5)符合用人單位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取得時間應在公告發(fā)布之前。不接受以二學位專業(yè)或輔修專業(yè)報考。如遇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議定。
3.年齡條件
年齡為18周歲以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允許報名:
(1)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yè)的本科生和2024年10月31日前畢業(yè)的研究生),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報名人員不得報名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被辭退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
1.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將報名所需材料的掃描件(PDF格式)發(fā)送到指定郵箱進行報名,并電話告知工作人員。
報名時間: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郵箱:elcjyrcyj@163.com
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工作簡歷從大學時開始填起,起止時間到月,前后要銜接,不得間斷,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戶口簿、畢業(yè)證(2024年應屆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和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
(3)報考人員須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研究生學歷應聘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報名人員為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名的證明。
(6)引進崗位要求考生具有工作經歷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或工作合同。
(7)《回避承諾書》。
以上材料均需上傳掃描件(PDF格式),以材料名稱命名,其他格式不予通過。
2.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和咨詢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在整個引才工作過程中,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1日內3次以上無法聯系上本人,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本次采取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的方式,由旗人社局、旗教育體育局共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郵箱進行反饋,報名人員需自行登錄郵箱查看審查結果,不再通過其他方式告知;如報名結束一日內未收到審查結果,務于6月28日前通過電話咨詢。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
2.資格審查期間,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審查;對報名資料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告知報名人員作出補充或說明;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及時告知報名人員未通過審查的理由,并可重新申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3.本次公開引進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費用。
4.資格審查貫穿引進人才工作報名至聘用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引進人員有違規(guī)違紀、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引進職位條件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人崗相適評估
1.凡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30人的崗位,加設筆試環(huán)節(jié),在人崗相適評估前完成。加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加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不計入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按照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30人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huán)節(jié),同一崗位因末位加試成績并列而超過30人的,全部進入人崗相適評估環(huán)節(jié)。
2.人崗相適評估以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專業(yè)能力測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專業(yè)能力測試時間共計20分鐘,其中,綜合素質測試時間5分鐘,試講15分鐘。專業(yè)能力測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30分,試講70分。
專業(yè)能力測試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試講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專業(yè)能力測試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總成績。
評估認定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成績合格線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同一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情況,以試講成績高者為準,試講成績相同者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議定)。
4.評估組當場評定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并公布,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議核定,在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elc.gov.cn)公布擬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
5.人崗相適評估過程(含加試環(huán)節(jié))由旗教育體育局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體檢和政審考察
1.體檢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體檢工作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引進資格。體檢醫(yī)務人員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yī)務人員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誠信、應聘資格條件等,形成書面考察報告。
3.體檢、政審考察過程中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引進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從本崗位其他評估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檔案審核
旗教育體育局對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人事檔案審核,綜合人崗相適評估、檔案審核結果,召開部門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后報旗教育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七)公示和引進
1.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網(http://www.elc.gov.cn)等媒體對擬引進人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引進資格;對有影響引進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領導小組辦公室查實并作出是否引進的結論后,報旗教育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八)遞補
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在成績公布、體檢、政審考察、檔案審核環(huán)節(jié)以及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本崗位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擬引進人員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試用期制度
引進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即享受相關待遇。引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引進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對引進人員進行轉正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引進人員如已有職稱,且用人單位有空余專業(yè)技術崗位職數可視具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聘任。
(十)服務期制度
引進的人才3年內不得調離本單位,5年內不得調離鄂倫春自治旗。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
三、紀律監(jiān)督
1.報名人員凡與引才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報名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該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引才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引才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3.對違規(guī)引進人才的,鄂倫春自治旗教育體育局黨組和用人單位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領導責任。組織(人事)部門、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評估認定組有關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4.領導干部和有關責任人有違反引才工作紀律的,應當嚴肅追責。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或者誡勉處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停職檢查、調離崗位、限制提拔使用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引咎辭職或者給予責令辭職、免職、降職處理。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紀律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5.對違反引才紀律的報名人員,取消參與評估資格;對已引進人員,一經查實,由用人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引才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zhí)行。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引進人才考試及評估不指定復習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及評估無關。
2.報名人員所提供信息要詳實,如因信息填寫不詳細、不真實而影響引進的,由本人負責。在引進人才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的,由本人負責。
本公告由鄂倫春自治旗教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470-5622902
監(jiān)督電話:0470-5625228
附件:
1.《2024年鄂倫春自治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崗位需求目錄》.xlsx
2.《2024年鄂倫春自治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docx
鄂倫春自治旗教育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