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yōu)化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龍泉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單位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共13名,其中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10名,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單位性質及職位要求詳見《2024年龍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2024年龍泉市公開選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和附件2,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選調(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聘)范圍
1.龍泉市內在職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麗水市范圍內龍泉戶籍的在職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夫妻一方為龍泉市內在職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另一方為麗水市范圍內在職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龍泉市外報考人員須經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同意。
(二)選調(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清正廉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龍泉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2年;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服務年限需滿5年,且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2年;其他文件規(guī)定或公告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的,需工作滿相應服務年限。教育、衛(wèi)健系統(tǒng)人員報名需先征得其主管部門和分管市領導同意;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4.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到定向委培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開選調(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統(tǒng)一截止到2024年5月。報考職位對報名范圍及條件的特殊要求詳見計劃表。
三、選調(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集中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龍泉市行政中心823會議室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填寫《2024年龍泉市公開選調(聘)報名表》(附件3),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簽署同意意見加蓋公章后,持報名表、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和《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復印件(或干部介紹信)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由選調(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交流)資格。
職位計劃數(shù)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比例一般不低于1:2,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進行核減(取消)相應職位。對取消選調(聘)計劃的有關報考人員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100分。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4年5月31日(下午14:30—17:30)。
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龍泉市行政中心517辦公室領取。
(三)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聘)計劃1:3的比例(如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得進入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取消選調(聘)資格。體檢、考察工作由選調(聘)單位組織實施。
(五)研究決定及公示
選調(聘)單位黨委(黨組)根據(jù)被選調(聘)對象考試和考察等情況,結合職位匹配性,提出擬選調(聘)對象名單,并商組織人事部門研究確定。擬選調(聘)對象在龍泉市政府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交流)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轉任(交流)手續(xù),職級由選調單位結合選調計劃設置和職數(shù)情況重新確定,崗位等級由選聘單位結合選聘計劃和崗位實際空缺情況重新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階段出現(xiàn)空缺的,由選調(聘)單位商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遞補將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四、其他事項
參加本次選調(聘)考試進入考察未被錄用(聘用)的,予以保留資格到下一次公開選調(聘)公告發(fā)布之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龍泉市委組織部、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7262775(中共龍泉市委組織部)
0578-7262228(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578-7751810、0578-726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