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委派會計4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會計工作;
3.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風尚;
4.熟悉國家財政經(jīng)濟法規(guī)、財務會計制度,具有較強的會計業(yè)務技能;
5.具有國家承認的會計、財政、審計、金融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滿5年(2012年7月1日前從事財務會計工作);
6.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會計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可放寬到40周歲(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須具有濰坊市常住戶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 日—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勞動保障監(jiān)察指揮中心(縣城新華路4725號,勞動大廈)。
3.報名辦法: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放寬年齡條件人員須提供)、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臨朐縣公開招聘委派會計報名登記表》(請從網(wǎng)上自行下載并準確填寫)、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非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提交原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從事財務會計工作證明及履行期間的正式勞動合同。
同意應聘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時間、是否同意應聘的意見等。行政、事業(yè)編制人員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時間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會計專業(yè)知識,包括中級會計實務、中級財務管理、中級經(jīng)濟法等,采用百分制計分。
筆試時間: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應聘人員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lqxrsj.gov.cn/,下同)上公開發(fā)布。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及能力。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為通用題型。每個應聘人員的面試時間為10分鐘,思考時間5分鐘,答題時間5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統(tǒng)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公開發(fā)布。
四、體檢與考察
統(tǒng)一組織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關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財政局組成考察組,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見。
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問題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本簡章由臨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朐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6-3097032
《臨朐縣公開招聘委派會計報名登記表》.doc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