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16年全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7名,F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歷年畢業(yè)生(以2016年4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安吉縣文物局文物保護崗位戶籍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須同時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2016年4月20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招聘崗位需執(zhí)(職)業(yè)資格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前(2016年4月20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
因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年齡18至35周歲(1980年4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期間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5.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需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專業(yè)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碩士研究生可根據所學專業(yè)方向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
部分招聘崗位要求“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16年4月20日前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或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2016年安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各報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人員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期間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進行者,視作放棄應聘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三、筆試科目及時間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可在2016年6月初通過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jhrss.gov.cn)查詢。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該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2016年6月11日。
面試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包含3個題目,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不具有報名資格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若應聘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放棄或被取消入圍、擬聘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二)聘用。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在本縣服務期一般不少于5年。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下屬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期一般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jhrss.gov.cn)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筆試成績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該網站公布(聯(lián)系電話:0572-5123465),請應聘人員關注。
(二)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yè)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為準。
(四)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