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審判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書記員(三級雇員)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合同制書記員(三級雇員)6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書記員工作的專業(yè)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6、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8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合同制書記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擔任合同制書記員的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
(二)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郵寄方式報名相結合的辦法。現(xiàn)場報名者到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政工辦報名。采用郵寄方式的報名者,報名日期以郵件寄出時的郵戳時間為準。請報名者將填寫好后的《廣州市南沙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機關雇員報名表》、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復印件,小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兩張交至本院。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考生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順暢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人員失聯(lián)或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視為自動放棄。
3、請各位考生審慎報名,若報名后因客觀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請于報名截止前向我院提出并說明原因。
三、資格審查和考試
(一)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審查。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不提供參考材料,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三)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擬聘崗位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考生。如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數(shù)的比例,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shù)。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評分,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崗位匹配性及專業(yè)知識水平。
上述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名單。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我院負責對其德、能、勤、紀、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如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我院根據(jù)實際情況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選,在廣州市南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與我院辦理招聘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合同制書記員(三級雇員)的待遇,按照南沙區(qū)的標準執(zhí)行。
附件:廣州市南沙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機關雇員報名表
廣州市南沙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2日
本院地址:廣州市南沙區(qū)港前大道1號S3區(qū)
聯(lián)系人:潘小姐、萬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39911280、020-39911670
附件:廣州市南沙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機關雇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