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fā)﹝2012﹞142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及名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7名:
1. 河池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科員1名;
2. 河池市核桃產業(yè)發(fā)展局科員2名;
3.河池市林業(yè)項目管理辦公室科員1名。
4.河池市林政資源管理站科員1名;
5.廣西木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工作人員2名(工作地點:環(huán)江縣)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xiàn)好,熱愛林業(yè)工作;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團結協(xié)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含稱職)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現(xiàn)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職位條件
1.河池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位:林學和林業(yè)工程類;
2.河池市核桃產業(yè)發(fā)展局職位:林學和林業(yè)工程類,植物生產及技術類的果樹專業(yè)。
3.河池市林業(yè)項目管理辦公室職位:林學和林業(yè)工程類。
4.河池市林政資源管理站職位:專業(yè)不限,要求具有從事三大糾紛工作經歷。
5.廣西木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職位:
(1)防火辦職位:
、賹I(yè)要求:林學和林業(yè)工程類,植物生產及技術類的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果樹等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的計算機科學、計算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tǒng)、計算機信息工程等專業(yè);生物科學及技術類的生態(tài)學專業(yè);法律專業(yè)。
、谀挲g要求:科員、辦事員35周歲以下,副科級干部40周歲以下,正科級干部45周歲以下。
(2)辦公室會計職位:
、賹I(yè)要求:會計與審計類的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會計等專業(yè),并必須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
、谀挲g要求:科員在 35周歲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服務不滿5年的(含試用期);
5.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6.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7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調動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8日止。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快遞郵寄材料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的方法,F(xiàn)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驗核后退回本人?爝f郵寄材料報名人員可郵寄復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進行復核,每人限報1個職位。
3.報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擁政路6號,河池市林業(yè)局人事教育科(5樓506室),郵編:547000。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河池市林業(yè)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網下載), 一式兩份,雙面手工填寫;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張、七寸全身生活彩1張。
報考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證明資料,準確提供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保證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市林業(yè)局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進行適崗比選,確定面談對象,并通知入圍面談人員。
(三)面談。面談采取面談對象自我介紹、領導或專家問答等方式。重點了解面談對象的口頭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面談對象憑身份證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1:1確定考察對象。由河池市林業(yè)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林業(yè)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七)調動
按照《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對選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請向河池市林業(yè)局人事教育科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78-2296437 15807780256 ,郵箱:rsjyk2296437@163.com
附件: 河池市林業(yè)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