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漢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根據《安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guī)定,經安康市人社局批準,為漢陰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64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名額及條件見附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則和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體條件及要求以招聘計劃表崗位要求為準。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適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0日至1995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三)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刑事處罰,不宜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違規(guī),在禁考期內的;
3、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guī)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的人員。
三、方法步驟
2013年漢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政審、確定擬招聘人員、公示、簽訂聘用合同和辦理手續(xù)等程序實施。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在漢陰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hanyin.gov.cn/Index.shtml)、漢陰縣人社局網(http://hyxrsj.gov.cn/)等網站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對招聘信息需要咨詢的,可通過咨詢電話(5219392、5271711)聯(lián)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凡符合招聘條件者,持戶口簿、身份證、入庫證(大學生村官持漢陰縣委組織部介紹信)、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信息、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4張,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0日到漢陰縣人社局公開招聘報名處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有關證件。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經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報考資格。
根據《安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規(guī)定,公開招聘要形成競爭,同一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不低于1:3。
(三)考試:考試包括筆試(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和面試。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13年10月19日9:00---11:3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考試。
筆試主要范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部分法律知識、職業(yè)道德、文史基礎常識、公文與論文寫作知識、自然科技常識、環(huán)境保護、事業(yè)單位概況及時政等方面內容。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加權后確定。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嚳偝煽兂霈F(xiàn)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負擔。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五)政審及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者,由縣政法委、公安局、計生局按歸口予以政審鑒定,縣人才交流中心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對體檢、政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杖钡拿~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發(fā)聘用文件,辦理人事、工資等有關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事項,由本人負責。招聘單位應按規(guī)定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的組織領導
縣上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紀委書記、縣委組織部部長任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組織部、編委辦、人社局、監(jiān)察局、財政局、衛(wèi)生局、物價局組成的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縣人社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工作。
五、其它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提供準確、暢通的聯(lián)系電話,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安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將違紀情況記入本人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公開招聘。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輔導班,任何部門或個人假借公開招聘等名義舉辦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組織無關,提請應考人員提高警惕。
附:點擊下載該文件_漢陰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漢陰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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