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伊春市政府直屬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為全面做好住房公積金便民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質(zhì)量,經(jīng)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崗位①:伊春市住房公積金五營管理部,事業(yè)單位,自收自支編制,文秘 1名,性別:男。
崗位②:伊春市住房公積金湯旺河管理部,事業(yè)單位,自收自支編制,會計 1名,性別:男女不限。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熱愛住房公積金事業(yè),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有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健康的心理素質(zhì),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品行端正,身體健康,遵紀守法,無社會不良影響,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年齡:崗位①30周歲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崗位②26周歲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以上學歷。
(五)專業(yè):崗位①為中文相關專業(yè),崗位②為會計專業(yè)。
(六)其他條件:報考崗位②人員需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和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3級及以上合格證書。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二)資格審查 (三)筆試 (四)面試
(五)政審 (六)體檢 (七)試用 (八)聘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伊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二樓綜合科;
聯(lián)系電話:0458—3971140;
聯(lián) 系 人:馬 寧。
(四)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崗位②需攜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和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3級及以上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5張(照片背后用油筆寫清姓名,2張粘在報名登記表上,另3張粘在身份證復印件背面);填報《2014年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2份。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注:報名時所提供的復印件不予返還)。
(五)資格審查:按本公告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由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注: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崗位報名人數(shù)應不低于1:3的比例,若達不到該比例,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
五、考試時間、地點
考前由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六、考試辦法
公開招聘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法進行,由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崗位①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分)、職業(yè)能力測試(30分)和文章寫作(40分);崗位②筆試內(nèi)容為會計專業(yè)知識。筆試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筆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協(xié)調(diào)能力、組織計劃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儀表氣質(zhì)等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確定人選和公示
此次招聘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jù)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人選。若總成績相同時,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及考試成績在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7天。
八、政審、體檢和試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市人社局和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組成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驗和政審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xù),進行試用。
九、聘用
試用期滿,由市人社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和落編手續(xù),享受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相關事宜
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或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所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違紀人員將根據(jù)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
附件:2014年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rar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伊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