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門峽市陜縣2015年秋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河南省實行國家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下同)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為確保改革工作平穩(wěn)過渡,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現(xiàn)將我縣2015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陜縣境內,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均可以按照規(guī)定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人另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印發(fā)河南省2015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的通知》(豫教師〔2015〕90號)規(guī)定的農村特崗教師。即經崗前培訓合格后,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又未認定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免試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注: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申請報名階段(10月9日-10月13日)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整體部署,今年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我省將繼續(xù)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網上申報”工作。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請于10月10日至10月14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網上申報,過期未申報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將無法進行后續(xù)申請認定程序。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1、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后,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員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申報。
2、陜縣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陜縣人員,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選擇陜縣教育體育局進行申報。
(二)提交申請材料階段(10月14日-10月15日)
1、申請人網上申報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B4紙規(guī)格,正反打印。(所填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填寫內容一致)。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B5紙規(guī)格。(申請人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本人思想品德鑒定)。
(3)《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B5紙規(guī)格。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省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博士提交其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申請人普通話等級為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
(7)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5年(含)之前畢業(yè)的師范生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和學校招生審批表復印件、學籍表及成績單(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學籍表及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上述第(1)、(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http://jszg.haedu.gov.cn)下載。
2、報送地點
陜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3834090
(三)體檢(10月16日)
相關人員持身份證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具體事宜請?zhí)峤簧暾埐牧蠒r通知。
(四)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10月19日-10月21日)
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
(五)證書領取階段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相關工作要求
各中心校,縣直各單位接到公告后,要加強宣傳力度,將相關精神告知我縣2014、2015年招錄特崗教師,并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四、其他事宜
凡2014年參加河南省組織的教育理論考試且成績合格者,2015年教師資格考試時可憑合格證原件直接參加省考面試。有關省考面試的詳細通知,將會于10月底在河南省教師資格網發(fā)布。
陜縣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