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蘇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相關精神,現(xiàn)將張家港市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受理機構
蘇州市教育局負責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當地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二、認定對象范圍
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港澳臺居民在取得居住證的居住地或者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具有本市戶籍;
2.在本市居住,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4.駐我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武警;
5.港澳臺居民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我市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認定機構將視違法犯罪具體情節(jié)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結論。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自2022年起,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取消對年滿50周歲的申請人員普通話水平的寬限,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達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方可認定教師資格。
(五)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四、認定總體流程
(一)網上申請和體檢的時間不分先后,以認定機構具體安排為準。
(二)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請關注蘇州市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網址:http://jyj.suzhou.gov.cn/)。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請關注張家港教育微信公眾號或張家港市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網址:http://www.zjgedu.cn/)。
五、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請
2024年我市第二次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8時至6月21日17時,2024年第一次網報人員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第一次體檢或現(xiàn)場確認的可參加本次網上報名,并請認真核對和完善個人網報信息。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于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市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tǒng)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否則不能認定。
(二)體檢
認定機構為張家港市教育局的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按照體檢通知(附件1)要求預約參加體檢。
2024年1月1日后參加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三)現(xiàn)場確認
本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3日至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F(xiàn)場確認地點為張家港市教育局服務大廳(老宅路133號)。請申請人提前用微信掃“現(xiàn)場確認預約碼”完成預約,并在預約時間內進行現(xiàn)場確認。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段內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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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出結論
自受理申請期限(即現(xiàn)場確認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及證書發(fā)放相關事宜,請及時關注張家港教育微信公眾號或張家港市教育局官網公示公告欄(http://www.zjgedu.cn/)。
六、提交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請申請人自備材料袋(A4紙質大信封或紙質檔案袋),材料袋上請貼好《教師資格現(xiàn)場確認材料封面》(見附件4,自行下載打。暾埲苏?zhí)崆皩⒆约旱牟牧习凑辗饷嫔系捻樞蛘砗,正面朝上,F(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包括: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張家港市范圍內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項)。
1.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居住地申請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如簽發(fā)日期已超過一年,請?zhí)峁┡沙鏊_具的居住登記信息,蓋章有效;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本市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如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學籍證明(不能由二級學院等教學管理部門開具);
4.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當地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tǒng)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學信網www.chsi.com.cn線上申請)。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線上申請)。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進行準備相應學歷材料,以免影響認定。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tǒng)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lián)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lián)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如符合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條件,所需提供相關材料按往年政策執(zhí)行。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六)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醫(yī)院出具的附加化驗單等佐證材料需與體檢表裝訂在一起提交。
2024年1月1日后參加蘇州市范圍內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人員,在本次認定時可憑蘇州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體檢合格證明》替代體檢報告。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35mm,應與本次認定網報系統(tǒng)上傳的一致,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并粘貼于照片粘貼頁上(附件5)。(粘貼頁上相關個人信息請?zhí)崆疤顚懀?/P>
提示1:以上(三)、(四)、(五)項材料凡經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系統(tǒng)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現(xiàn)場確認時不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含原件、復印件)。無法比對的信息,由申請人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提示2: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七、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參加體檢、現(xiàn)場確認需線上預約,如未預約或不在預約時間內的不予受理。
(四)因個人原因無法親自前往現(xiàn)場確認點辦理現(xiàn)場確認相關業(yè)務,需委托他人辦理的申請人,請?zhí)顚憽督處熧Y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個人委托書》(附件6)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已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的申請人可辦理教師資格證書郵寄業(yè)務,需填寫《教師資格證書郵寄申請及承諾書》(附件7),并現(xiàn)場出示相應學歷證書原件,領取郵寄單。
(六)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512-56329836
咨詢郵箱:240410232@qq.com
附件:1.張家港市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doc
2.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非幼兒園申請人用).pdf
3.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申請人專用).pdf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