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惠州市面向社會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有關事項安排的通知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2015〕44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對象
惠州市教育局現(xiàn)場審核合格并經(jīng)上級部門復審通過符合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見附件一。
二、測試時間
2015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三、測試地點
惠州市特殊學校(惠州市河南岸10號小區(qū)下馬莊路<南山學校前或金碧花園后面>)。
四、網(wǎng)絡打印準考證
請登陸http://www.hzjy.edu.cn/jszg/輸入自己姓名和身份證號后自行打印2015年惠州市社會人員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5年10月28日-11月6日共十天,其余時間則關閉網(wǎng)絡打印系統(tǒng),逾期打印準考證將不受理并作放棄考試處理。如無法打印準考證的,請及時打電話查詢;因科室業(yè)務電話和咨詢的人數(shù)眾多,如遇電話忙音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hzsjszg@163.com進行反映。
五、測試內容
測試內容分說課和面試兩部分,成績分別為100分。說課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達60分及以上為合格。
說課內容:參加測試人員按照申請教師資格種類(高中或中職)和申請任教學科(專業(yè))在惠州市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的現(xiàn)用教材中自選一課。
(注:教材須由考生自己查找,本會不予提供,也不幫助借用)。
說課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注:說課時間不足10分鐘的(評委叫停的除外),將可判定為不合格)。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評辦法和標準(見附件二)
六、測試考生須知
(一)參加測試的人員于11月7日測試當天上午8:00前到達測試地點(惠州市特殊學校),之后前往自己所在的測試室(試室安排請查看準考證)簽名報到及抽簽排序,再到候考室按抽簽排序等待測試,遲到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的考生作棄權處理;相關流程請查看附件三。
(二)參加測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進行抽簽及進場測試、并在進入試室時,將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主動交給考場工作人員,以便考場工作人員核查。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必須持有考生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的臨時身份證和回執(zhí)單代替(缺一不可),其他證件無效。
(三)參加測試人員必須自覺服從考官及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官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測試場所的秩序。
(四)參加測試人員只能攜帶指定教材進入試室,其它教學參考資料不準攜帶(包括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及本人教案),違者取消本次測試資格及成績。說課現(xiàn)場不提供多媒體設施設備。
(注:①如考生有明顯照著課本念的情形時,可視為違反規(guī)定,評委有權要求考生停止照念行為,如不聽從,將可判定為不合格。②教材需自帶,考點不予提供,也不幫助借用。)。
(五)參加測試人員進入候考室后,未經(jīng)工作人員允許,不準擅自離開;在候考室內須保持肅靜,不得交頭接耳,商討問題。手機、掌上電腦等通訊工具須由工作人員保管至面試結束后取回。
(六)參加測試人員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須立即離開測試場所,不得在測試室逗留,不得再進入候考室與未測試人員交流,違者取消本次測試成績。
(七)不準冒名頂替、請人替考,有上述行為者取消考試成績和取消認定教師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關于測試結果及體檢安排
教學能力測試結果將于2015年11月9日18時在市教育局官網(wǎng)上公布。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合格者將在11月11日進行體檢,屆時體檢安排將一并公布,體檢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請申請人及時上網(wǎng)查看,不另行通知。
附件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
附件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
附件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流程
惠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