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2015年下半年人才招聘公告
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是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核準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yè)學院,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辦高等政法職業(yè)學院。根據學院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
一、招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教師崗位: | |||
序號 |
崗位(專業(yè)) |
招聘人數 |
崗位要求 |
1 |
法學專業(yè)教師 |
2 |
全日制法學碩士研究生或法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及以下。2016年應屆法學博士畢業(yè)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
2 |
書記官專業(yè)教師 |
3 |
速錄及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具有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速錄師可放寬至專科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速錄速度達220字/分鐘,準確率95%以上,具有速錄職業(yè)資格證5年以上。具有速錄教學及指導學生參賽獲獎經歷者優(yōu)先考慮。 |
3 |
英語專業(yè)教師 |
1 |
英語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并有一定的教學經驗。具有碩士學位和國外學習經歷者優(yōu)先考慮。 |
學管崗位; | |||
1 |
輔導員(軍事教官)崗位 |
6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年齡35周歲及以下,有高校學管5年以上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復轉軍人和有教官經歷者優(yōu)先考慮。 |
后勤崗位: | |||
1 |
建筑工程崗位 |
1 |
土木工程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及以下,建筑工程師(含)以上職稱,熟練辦公軟件,有具體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工作經歷。具有工程造價執(zhí)業(yè)資格證者優(yōu)先考慮。 |
注:(1)年齡計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2)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公開招聘。
四、報名形式、要求及時間
(一)報名形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注明應聘崗位),多報崗位者不予受理。應聘者按要求填寫《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同時將本人相關材料(包括個人簡歷、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身份證、教研成果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電子版發(fā)送至電子郵箱zzrsc8013@163.com。
(二)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或不予聘用。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17:30。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五、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
(一)時間:2015年12月26-27日
(二)應聘人員(可委托他人)將《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大學開始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職業(yè)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教學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讀博士就讀證明、工作證明等于12月27日(8:00-12:00,15:00—17:30)
送交至招聘地點(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招聘行政樓309室),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確認。
(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
(四)我院將于2015年12月27日前在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門戶網上公布符合筆試人員名單,同時公布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六、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時間安排:2015年12月28日筆試,12月29日面試。
(二)地點: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內。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以報考崗位需要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為主、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考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憑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門戶網上公布,同時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
面試。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考核內容:崗位技能測試/課堂試講(20分鐘)和答辯(試講、答辯成績分別占70%、30%),試講內容要結合應聘崗位自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門戶網上公布。
七、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平分的情況,則筆試成績高者入圍。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應聘人員的檔案進行審查,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疾臁Ⅲw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門和學院門戶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院及省委政法委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委政法委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fā)出《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十、待遇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府規(guī)定的與聘用單位現有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本次招聘的輔導員(軍事教官)一經錄用,不得調轉到非學管系列崗位。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政法委和省紀檢等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898-65850600。
十二、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童老師 陳老師
聯系電話:0898-65857938 65857169
傳真:65879301
電子郵箱:zzrsc8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