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機關幼兒園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第1號)
海南省機關幼兒園系隸屬海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財政預算管理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2011】100號)的規(guī)定和要求,海南省機關幼兒園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15名財政預算管理事業(yè)編制幼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幼兒教師15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間出生),男女不限。
(五)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報考,但必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兒教育專業(yè)、舞蹈專業(yè)、音樂專業(yè)、英語專業(yè)均可報考,其中英語專業(yè)須有兩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
(六)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七)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八)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和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上午8:00至4月10日下午18: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
(1)應聘者須從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載填寫《海南省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并將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掃描成電子文檔,把上述材料壓縮成文件夾,文件夾名稱為:2015年招聘報名(應聘者姓名),發(fā)送至電子郵箱:hnsjgyey@163.com,并通過電話予以確認(報名確認聯(lián)系電話:0898—65398806)。填報的有關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不予受理;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還。
(2)請考生全程密切關注海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jgsw.hainan.gov.cn),以便及時了解相關報考事宜、資格審查結果、領取準考證、各項考試成績、體檢和擬聘人員名單公布等情況,否則逾期后果自負。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材料進行初審。報名后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達不到該比例數(shù),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或視情況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組織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依據(jù)“四舍五入”法,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
(2)筆試內容:學前衛(wèi)生學、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幼兒園教育活動指導等學前基礎理論知識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等政策文件與法律法規(guī)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應聘者進行資格條件復審。應聘者須提供以下材料:填寫好的《海南省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自行下載),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將上述材料送至海南省機關幼兒園,不受理郵寄報名材料。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在崗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未能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4 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人選,如開考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4,按實際筆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應聘者,同時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因考生放棄面試或經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從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①面試方式:評委現(xiàn)場打分。
②面試內容:講故事、唱歌、鋼琴、舞蹈、繪畫。
③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海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http://jgsw.hainan.gov.cn)通知為準。
④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相加計算綜合成績。依據(jù)“四舍五入”法,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與應聘者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業(yè)績等方面進行考察。
根據(jù)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應聘者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無故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處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3個月,屬畢業(yè)生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部門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的舉報、投訴事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落實,并將處理情況報省人社廳。
六、其他事項
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屬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聯(lián)系人:張老師、阮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98—65398806、65398606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898—6537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