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結合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xiàn)將2024年度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醫(yī)療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3月。
二、招聘崗位及考試形式
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4年度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其中:A1類崗位(管理崗位)、A2類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A3類崗位(“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檔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2:00
查詢時間: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登陸沂源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yuan.gov.cn/),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6:00
招聘主管機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并提供咨詢服務。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F(xiàn)場資格審查與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4月11日9:00—4月13日9:30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供)。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應聘的,可免筆試考務費。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24年3月29日12:00前將免筆試考務費有關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并進行電話確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免筆試考務費認定結果以電子郵件反饋本人,未通過認定人員請及時繳費,通過認定人員報名繳費截止后統(tǒng)一進行免繳費處理。
(四)取消、核減計劃及崗位改報
報名、繳費截止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崗位標識為定向崗位的按1:1,崗位標識為基層崗位的按1:2,其他崗位按1:3)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取消崗位核減計劃情況,在沂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保持通訊暢通。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四、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4月13日9:00—11:00
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按照《山東省部分人事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魯人社字〔2022〕140號)辦理。
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A1、A2類崗位應聘人員,根據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以取消、核減后為準),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并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A3類崗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并面向社會公布。
(二)資格審查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2024年度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和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本人相關材料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向招聘主管機關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A1、A2類崗位因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布,遞補只進行一次。
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測試的方式進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面試公告。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A1、A2類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A3類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40%的比例,加檔案考核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檔案考核辦法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面向社會公布。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通過加試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疾、體檢時先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行。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走訪、考察談話等多種形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考察,并對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治素質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履職回避等。業(yè)務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專業(yè)水平、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心理素質等。要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加強對考察人選檔案的審核?疾旖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撰寫考察材料。
體檢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在職人員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在沂源縣人民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會同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公告中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簽訂合同時按規(guī)定執(zhí)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發(fā)布的公告、崗位匯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公開招聘政策咨詢及技術咨詢電話:0533—3221430
附件:
1.2024年度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2.2024年度沂源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