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14〕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汕頭市健康教育所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健康教育所是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制訂全市健康教育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衛(wèi)生信息化建設及醫(yī)學衛(wèi)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推廣工作;開展醫(yī)學科技咨詢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全市醫(y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工作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其中健康教育人員1名,計算機網絡管理人員1名,護士1名,詳見《汕頭市健康教育所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健康教育所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7年 6月8、9、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汕頭市長平路16號汕頭市健康教育所2樓辦公室。
(四)報名程序
1、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填寫《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自貼相片);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畢業(yè)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1份,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加蓋意見的高校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3張(2吋);
(5)2014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qū),下同)擔任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2.資格審查: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
(五)報名注意事項
1、2017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報名,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6月12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3.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4. 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報名表中詳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在企業(yè)或其他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12日。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六)發(fā)放準考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發(fā)放準考證。
1、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2、發(fā)證地點:憑本人身份證到汕頭市健康教育所辦公室領取。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招聘崗位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方式:閉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4、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014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2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qū))擔任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6、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guī)、異常記錄的。
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崗位數與考生1:2的比例進入面試,確定各招聘崗位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間: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3、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方式和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評應聘人員崗位素質,專業(yè)知識或專業(yè)技能。
5、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三)考試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五、體檢
(一)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疾觳缓细窕蛘叻艞壠赣玫模梢来芜f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兌現(xiàn)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信息公布: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用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guī)定的時間同時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hantou.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網(http://www.stwsj.gov.cn)公開發(fā)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
十一、聯(lián)系部門、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0754-88979702,88547977;
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黨委辦公室:0754-88547979;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2、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汕頭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