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改革工作需要,根據(jù)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經中共舒城縣委、縣政府批準,2017年舒城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聘用制書記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統(tǒng)一考試,嚴格標準,規(guī)范程序。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舒城縣人民法院負責組織,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舒城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計算機錄入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相關招聘信息都將陸續(xù)通過舒城縣人民法院網(www.scfy.gov.cn)、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shucheng.gov.cn)向社會發(fā)布,不另行通知。
三、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計劃共20名。其中,書記員A崗(男性)10名、書記員B崗(女性)10名。新招聘的書記員主要分配到舒城縣人民法院機關業(yè)務庭和五個基層法庭,從事庭審記錄、卷宗裝訂、掃描等審判輔助性工作。
四、招聘條件
、迤赣脤ο髴邆湎铝袟l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沧窦o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強責任心;
⒊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和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淳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
、的挲g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4日期間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铂F(xiàn)役軍人;
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⒋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捣梢(guī)定其他不適合從事審判輔助性工作的人員。
五、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xiàn)場報名。
㈠報名時間:2017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鎴竺攸c: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鐖竺杼峁┑淖C件及材料:
⒈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⒉《舒城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1份;
、辰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韫P試費用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應按每人45元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殚_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比一般應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核減該崗位招聘計數(shù)。如遇特殊情況,經縣招考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開考。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骞P試
、惫P試內容: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筆試滿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
、补P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應于5月27日正常辦公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領取準考證,并于規(guī)定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⒊筆試加分。根據(jù)審判工作專業(yè)化需要,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筆試成績加分(不重復累計加分):
⑴具有法律實務類或法律執(zhí)行類專業(yè)?茖W歷的加2分;
⑵具有法學類專業(yè)本科學歷和法學學士學位的加3分。
、嬗嬎銠C中文錄入測試
、睖y試辦法見附件2,測試滿分為100分。
⒉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網上發(fā)布的信息)。
、绯煽兒铣
筆試成績與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荚嚳偝煽=筆試成績×50%+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成績×50%。
七、體檢與考察
、弩w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xiàn)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同分,則先后按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成績、筆試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 等規(guī)定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考生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婵疾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舒城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考察,并對之進行資格復審。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邕f補
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所致招聘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最多可遞補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七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即確定為聘用對象。舒城縣人民法院根據(jù)人崗相適的原則研究確定工作去向,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與其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受聘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
新聘用人員每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同時舒城縣人民法院予以購買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統(tǒng)一配發(fā)法院工作制服,并視本人工作表現(xiàn)情況予以享受在編干警的部分獎金和福利等待遇。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4-2780599、2783404
監(jiān)督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紀委)、
2780806(舒城縣法院)、
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附件:⒈舒城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書記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灿嬎銠C中文錄入測試辦法.doc
舒 城 縣 人 民 法 院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