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的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四)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本次招聘中計算年齡的基準時間為2017年4月30日。年齡在18歲及以上、35歲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后、1999年4月30日前出生)。
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歲以下;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歲以下,均不限戶籍;
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崗位簡介表)。
(六)招聘崗位專業(yè)參考“2017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xz.hrss.gov.cn)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xhrss.gov.cn)
(二)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xhrss.gov.cn)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7年4月20日9:00-26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2017年4月20日9:00-27日11: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
【特別提醒:考生務必誠信報考,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特別是本人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名稱一致。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同時,記入本人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5年!
在審核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時,(1)招聘崗位專業(yè)按“類”設置的,考生所學專業(yè)名稱在“專業(yè)參考目錄”相應類別中有記載的,認定為符合崗位專業(yè)條件;(2)招聘崗位專業(yè)不是按“類”設置而是設置到具體專業(yè)的,考生所學專業(yè)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一致的(介詞除外),認定為符合崗位專業(yè)條件;(3)考生所學專業(yè)名稱帶有括號的,括號內或括號外符合上述(1)(2)的,認定為符合崗位專業(yè)條件。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且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不能開考的崗位,將通知考生對照條件重新報考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筆試費用(時間為4月27日14:00-17:00)。
4.打印筆試準考證:5月3日-4日,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各類崗位的筆試科目相同?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
2017年5月6日。
本次考試考點設在沛縣。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報考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報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身份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同)和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材料。
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費用100元,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繳納面試費并現(xiàn)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安排。各崗位統(tǒng)一進行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yōu)榘俜种疲?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檢工作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
規(guī)定執(zhí)行。行業(yè)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guī)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聘用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擬聘用單位、崗位、考試成績以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忌荚囎鞅、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聘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招聘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因考生不符報名條件而審核通過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經發(fā)現(xiàn),除取消相關考生考聘資格外,追究相關責任。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所有招聘工作進度信息在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監(jiān)督電話:0516-68867322
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