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并報醫(yī)院理事會同意,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護理人員(編制外)20名,特制訂本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組織領導
成立醫(yī)院本次招考領導小組,張輝任組長,韓周雙、舒達勇、徐建宏任副組長,徐鴻、宋順平、梁大明、柏愛華、白麗娟為成員,負責對本次招考進行組織、實施、監(jiān)督等。
三、招聘職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職位
護理人員20名。
(二)報考條件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護理(含助產(chǎn))類別專業(yè);具有護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年齡28周歲以下(1989年3月2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肢體無殘疾、身高155厘米以上;性別不限;因崗位特殊需要值守晚夜班,本次招考不接受孕期及哺乳期人員報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3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護理部(醫(yī)院行政樓103室)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其他報名方式)
(四)提交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或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護士執(zhí)業(yè)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醫(yī)院留存。
(五)資格審查:報名時先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登記報名;報名后經(jīng)審查資格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
(六)報名費:每位報名者交報名費¥50元。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臨時確定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待定(與考試時間同時通知)。
(二)考試須知
1、報考人員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并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遲到20分鐘者作棄考處理。
2、設置開考比例,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與該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對該招考計劃予以調(diào)減,開考比例按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報名后未能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
3、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末位進入面試人員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
(三)考試成績
1、筆試、面試成績均設100分,總成績各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2、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nèi),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湄潭縣政府網(wǎng)站上公示3天。
六、體檢
(一)筆試、面試成績公示期滿后,根據(jù)招聘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相同職位考試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取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重新組織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
(二)體檢在本院進行,其他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臨時通知。
(三)體檢不合格的,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體檢以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七、公示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有異議且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一)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醫(yī)院(人事科)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二)醫(yī)院按國家規(guī)定給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薪酬按醫(yī)院編外聘用人員薪酬制度執(zhí)行。
九、其他
本次招考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一次性招聘護理人員不超過3人的,從參加本次考試的人員中直接擇優(yōu)錄用(落選人員總成績前6名中由高到低依次錄用)。
本《招聘簡章》由醫(yī)院招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1-24253200(護理部)
0851-24252725(人事科)
湄潭縣中西醫(yī)結合醫(yī)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