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縣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現(xiàn)委托新蔡縣人才交流中心招聘駕駛員11名。
一、 報考崗位、名額
此次招聘崗位為駕駛員,C1以上,10個名額;A1,1個名額。
二、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新蔡縣戶籍,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5年以上駕齡(2011年7月1日前考取駕駛證)的駕駛員,對具有A1駕駛證的駕駛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經(jīng)過人社部門登記失業(yè)的城鎮(zhèn)就業(yè)困難人員。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有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 報名地點:新蔡縣縣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新蔡縣月亮灣公園北行政新區(qū)東南樓二樓A203房間)
(三) 報名辦法:報考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應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交:(1)本人身份證、戶口薄、駕駛證、學歷證書、就失業(yè)登記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近期2寸彩色證件照3張;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 縣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與縣人才交流中心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nèi)容為:報考者是否符合所報崗位規(guī)定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報考的其他要求。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五)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jù)河南省財政、發(fā)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委托招聘招考服務費100元。
四、考試、考核
審查后通知合格人員參加駕駛員技能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對所招聘崗位對象的考核主要是德、能、勤、績、廉方面考察,注重考察操作技能,注意了解生活圈、社交圈情況,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目標職位作出綜合評價。
五、 體檢
根據(jù)考核結(jié)果,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駕駛員體檢標準和單位要求標準執(zhí)行。
六、 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結(jié)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逐人填寫《新蔡縣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連同擬聘用人員聘用報告、身份證、駕駛證、就失業(yè)登記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報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全部實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要及時為新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待遇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在聘用期限內(nèi),每月工資2000元,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新蔡縣縣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與新蔡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張 勇 王 斌
聯(lián)系電話:0396-5955696 0396-5968631
新蔡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