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組通〔2015〕73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達市組通〔2015〕314號)以及市委組織部《關于下達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將宣漢縣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根據省、市“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官”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下達的考核轉聘計劃數,本次共計劃面向宣漢縣在崗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33名,到鄉(xiāng)鎮(zhèn)缺編事業(yè)單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1.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或在2013年村“兩委”換屆中經選舉現仍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2.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獲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表彰(表揚)兩次及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以上兩個條件滿足其中之一即可報名。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任職時間計算至2016年1月 9日。
(二)基本條件
報名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吃苦耐勞,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處分期內的。
5.其他違反規(guī)定不適宜報名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9日。
2.報名地點:宣漢縣人力資源市場(宣漢縣人社局辦公樓院內)。
3.報名手續(xù):符合上述考核招聘報名條件的大學生村官,可持相關材料原件(身份證、聘用(續(xù)聘)文件、聘用(續(xù)聘)合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年度考核情況、獲獎證書或文件、職業(yè)資格證書、選舉任用會議記錄、當選證書、文件等相關資料)現場報名,填寫《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并提交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四份)和近期免冠兩寸照片四張。
4.資格審查。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
5.確定考察人。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確定考察人選,并在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網站和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張貼公布。
四、考察、體檢、公示及定崗
1.考察。組織(人事)部門對公示合格擬考核轉聘村官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官“德、能、勤、績、廉”情況,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同時審查個人檔案。
2.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由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體檢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3.公示。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為本次考核招聘的擬聘人選,在宣漢縣人民政府、組織(人事)部門網站以及考核轉聘大學生村官所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張貼公布擬聘人員及崗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考核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擬聘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4.定崗。宣漢縣組織(人事)部門綜合考察情況、崗位需求、所學專業(yè)統籌確定擬聘單位及崗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五、審核及聘用
1.審核批準。公示結束后,按程序上報省、市“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官”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批準。
2.公布正式聘用人員。根據省、市“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官”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核定、批復的聘用人員名單,在宣漢縣人民政府、組織(人事)部門網站公布。
3.簽訂聘用合同。組織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培訓上崗。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取消考核轉聘資格。從大學生村官中經考核招聘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年內不得調動到本縣和其他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yè)單位。
六、紀律要求
1.對弄虛作假的報名人員,無論任何時候,一經查證屬實,均取消聘用資格。
2.嚴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準徇私舞弊,違者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監(jiān)督投訴電話:達州市委組織部:2370834
宣漢縣委組織部:5222750
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33026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宣漢縣委組織部、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宣漢縣委組織部 宣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