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政府投資審計工作,根據(jù)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規(guī)定和要求,經市政府批準,三亞市審計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下屬事業(yè)單位--三亞市政府投資審計中心事業(yè)編制人員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待遇
(一)職位、人數(shù)及資格
工程造價審計人員3名、財務審計人員3名。資格要求詳見附表。
(二)待遇
聘用人員為三亞市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6.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命題和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信息
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和三亞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時間:2015年10月27日—11月9日共計10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三亞市審計局一樓審計中心收發(fā)室(三亞市商品街麒麟巷43號)。聯(lián)系電話:0898-38285057 、0898-38285068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直接登錄三亞市人民政府或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報名表(一式兩份),按照樣表填寫打印后到現(xiàn)場進行報名。
(2)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證書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核原件收復印件);②近期4張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底照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必須一致);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學歷證明(報名時現(xiàn)場提供查詢證明);④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和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崗位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如經查實為虛假內容或資料的,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4.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未達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每個報名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多報的崗位視為無效。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參加筆試的有關事項將在三亞市政府和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按公布要求填寫《準考證》并下載打印(個人攜帶)?忌鷳孕姓迟N照片(準考證照片應與報名時的照片一致),于2015年 11月20日17:00前親自到三亞市審計局二樓辦公室確認并蓋章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四)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科目分別為工程造價理論與實務(工程造價審計崗位)、財務和審計基礎知識及實務(財務審計崗位)。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2.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及考試成績的實際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面試人選。
3.筆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成績在三亞市政府和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
(五)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jù)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1:3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組織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因考生書面放棄面試產生的空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60分(含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列入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3.面試時間與地點:以三亞市政府和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告為準。
4.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在三亞市政府和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jù)入圍者的綜合成績(考生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進行考核和體檢。
2.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xiàn)考試綜合成績相同且影響到成績相同考生的招錄工作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xiàn)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3.在招聘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核。
4.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市監(jiān)察部門參與監(jiān)督。
5.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應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面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三亞市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后,如無異議,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政府批準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考核情況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三亞市審計局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38285068、0898-38285057
三亞市審計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