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桂林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辦法(試行)》(桂教人〔2014〕4號)、《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為確保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校共設公開招聘崗位393個,計劃招聘教師829名,市、縣(區(qū))招聘數量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26名;
桂林市秀峰區(qū)教育局學校:招聘4名;
桂林市象山區(qū)教育局學校:招聘20名;
桂林市七星區(qū)教育局學校:招聘20名;
桂林市臨桂縣中小學校:招聘180名;
桂林市陽朔縣中小學校:招聘113名;
桂林市靈川縣中小學校:招聘80名;
桂林市全州縣中小學校:招聘23名;
桂林市興安縣中小學校:招聘61名;
桂林市永福縣中小學校:招聘79名;
桂林市平樂縣中小學校:招聘49名;
桂林市荔浦縣中小學校:招聘85名;
桂林市恭城縣中小學校:招聘89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須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yè)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㈡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等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保證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錄用資格。
㈢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專業(yè)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招聘崗位與報名人員比例沒超過1:3的情況下可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等環(huán)節(jié);超過1:3的情況下須要參加筆試篩選。
㈣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具體報考條件以《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為準。
㈤其他:
⒈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5年3月31日為界。
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統一設置為兩年(含兩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
⒊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間出生);個別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寬年齡要求的須報市教育局同意。
⒉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單位的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新招聘未滿2年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被辭退公職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場報名。
㈠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上傳本人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要一致。有關《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㈡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按照廣西中小學教師招聘系統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的規(guī)定和《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并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限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
報名時,報考者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桂林市中小學教師的處理。
招聘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yè)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筆試的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招聘學校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30日15:00—4月15日24:00。
特別提示考生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核對。
㈢繳交報名考試費方式及時間
報考費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統一支付。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含報考有免筆試要求的崗位,若未達到筆試篩選要求按先交后退處理)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交考試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費收據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處理。已通過資格審查且報名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將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應聘人員重新申報應聘崗位。應聘人員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㈣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的方法及時間
考生交費報名成功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其中準考證務必在考試前打印好。
準考證是應聘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網上報名操作技術咨詢電話:0773-2881960(市招生考試院)。
㈤開考比例
除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招聘崗位外,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縣區(qū)學校由招聘單位主管局、市直屬學校由招聘單位書面函告桂林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能開考。
五、筆試
㈠筆試科目
1.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2.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㈡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9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㈢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㈣筆試成績查詢
2015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筆試成績。
六、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及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時間:2015年5月27日在桂林教育信息網公告欄上公布。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面試資格具體審查時間、地點安排詳見公告。
實行嚴格資格復審制度。筆試結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對進入市直屬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qū)教育局對進入各縣區(qū)中小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無誤后的人員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5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考生,須主動向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2015屆畢業(yè)生,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并必須在7月20日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錄用資格)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七、面試
㈠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㈡市直屬學校和秀峰區(qū)、象山區(qū)、七星區(qū)學校教師面試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組織實施;其他縣中小學教師面試由各縣區(qū)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督指導。面試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面試時間:2015年7月2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和參加筆試按1: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共同參加面試。
面試公告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教育信息網、各縣區(qū)教育局網站上發(fā)布。
發(fā)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㈢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根據招聘崗位采取說課或試講(試教)的方式進行,中職學校專業(yè)技術教師可以采取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方式詳見各招聘部門面試方案公告。
㈣考生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脊侔纯忌嬖囆蛱柦o予評分?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㈤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儭C嬖嚦煽冊诿嬖嚱Y束當天公布。
七、考核
㈠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第一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并公告。
㈡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兩人以上的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㈢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己私Y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guī)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㈣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體檢
㈠經考核合格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㈡體檢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qū)教育局分別負責組織本轄區(qū)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者,即被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九、公示、聘用
㈠擬聘人員名單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qū)教育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了招聘手續(xù)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社部門核準后,解除聘用,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㈡經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㈢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㈠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㈡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㈢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⒈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⒉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guī)定,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報考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㈤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㈥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㈠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咨詢等事宜,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秀峰區(qū)教育局0773-2835332
象山區(qū)教育局0773-2153810
七星區(qū)教育局0773-2183615
臨桂縣教育局0773-5582025,5592532
陽朔縣教育局0773-8811115
靈川縣教育局0773-6812234
全州縣教育局0773-4819820
興安縣教育局0773-6228169
永福縣教育局0773-8516663
平樂縣教育局0773-7897075
荔浦縣教育局0773-7223922
恭城縣教育局0773-8216231
㈡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公告相關鏈接網站
桂林教育信息網:www.gledu.cn/Index.htm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ww.glrsj.gov.cn
桂林教育微信。
附件:
附件一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時間安排表.rar
附件請從桂林教育信息網下載.
桂林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