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和省、市大學生村官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我區(qū)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街道(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定向考核招聘街道(鎮(zhèn))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名。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村民、居民服務精神,工作積極,作風扎實,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工作實績,群眾認可度較高;身體健康。
2、資格條件
(1)基本要求:我區(qū)目前在崗且納入省、市統(tǒng)一管理的大學生村官(截止2015年3月20日,包括2011年以前選聘到社區(qū)工作和2006年之前各地自行選聘后納入統(tǒng)一管理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2)年齡要求:女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職務要求:任滿兩個聘期、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或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兩次及以上為優(yōu)秀等次!皳未(社區(qū))‘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時間計算,包括聘期內和留村(社區(qū))任職期間,任職時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村(社區(qū))“兩委”委員職務的,因村(社區(qū))組織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補選或由上級黨委任命的,則按實際任職日期計算;納入統(tǒng)一管理的大學生村官,納入時如果是村“兩委”副職或“兩委”委員,其任職時間按納入時簽訂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開始計算。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辦法: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最高獲得榮譽、歷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加蓋街道黨工委或鎮(zhèn)黨委公章且由街道(鎮(zhèn))審核人簽名),及2張1寸彩色照片、經街道(鎮(zhèn))主要領導審簽的《江北區(qū)大學生村官工作實績表》(附件1),到規(guī)定地點報名。
時間: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點:寧波市江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15室(寧波市環(huán)城北路西段499號,原花園賓館)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數2倍的,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
2、能力測試
能力測試以筆試的形式進行,由市里統(tǒng)一組織。測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基層實際工作案例,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能力測試成績公布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答辯比選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測試時間為4月11日上午9:30-11:30,詳見準考證。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考生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3、業(yè)績評價
由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建評審組,根據《經歷業(yè)績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對答辯比選對象進行業(yè)績評價,滿分為100分。任職經歷、服務年限、年度考核、榮譽情況等指標年限從比選對象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時起算,到2015年3月20日止。
4、答辯比選
答辯比選分為履職陳述和問題答辯兩個階段進行。邀請評委對比選對象的履職陳述情況和答辯表現(xiàn)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得分當場宣布。答辯比選對象在答辯比選前一天中午12點前經書面簽字確認放棄答辯比選資格的,依次遞補;此時間之后放棄答辯比選資格或未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答辯比選的,視為放棄,不再遞補。
5、體檢、考察
按照能力測試成績占30%,業(yè)績評價得分占30%,答辯比選得分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國家、省、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及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對象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由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綜合評價其工作實績、群眾滿意度和處理基層工作的能力等。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選。在工作經歷、德行、實績、榮譽等方面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選拔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票否決。
出現(xiàn)淘汰、否決情況的,均不進行遞補。
6、公示、錄用
擬聘用人選在寧波經貿人才網(www.nbjmrc.com)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正式確定錄用人選,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因公示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后續(xù)管理
1、大學生村官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后,需繼續(xù)留村(社區(qū))工作3年,并在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中明確;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試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間不得交流到其他事業(yè)單位。
2、大學生村官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后,薪酬待遇按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執(zhí)行,繼續(xù)留村(社區(qū))工作期間按大學生村官相關制度進行管理,同時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相關管理制度。
3、未被錄用的大學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條件但未報名參加這次考核招聘的大學生村官,以及任滿兩個聘期且女性年齡超過40周歲、男性年齡超過45周歲的大學生村官,不再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政策。
五、其他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江北區(qū)委組織部 87668131
江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7668183。
本次招聘錄用工作監(jiān)督機構及監(jiān)督電話:
中共江北區(qū)紀委 87668154。
2、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將在寧波經貿人才網(www.nbjmrc.com)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3、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江北區(qū)委組織部、江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江北區(qū)大學生村官工作實績表
2、經歷業(yè)績評價指標體系
3、個人誠信承諾書
江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