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名稱:寫作及文件處理
崗位職責:負責區(qū)更新改造辦主要的寫作任務,及時整理我辦及項目中心工作進展情況,歸納工作中存在問題并提出意見,辦理日常來文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招聘資格條件:全日制本科學歷,35歲以下,有良好的寫作能力。
二、崗位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本單位薪酬制度執(zhí)行,按國家規(guī)定購買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咨詢電話為020-81810073、020-81815807。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廣州市荔灣區(qū)逢源路128號)九樓綜合科。
(三)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報名時應填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居民戶口簿、計劃生育服務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1張(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報名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 取消聘用資格。
3. 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采取筆試形式。
(一)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政府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辦公室(廣州市荔灣區(qū)逢源路128號9樓或15樓)。
五、其他
公開招聘的編外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工作人員按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經考核被證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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