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荊州石首市水利局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市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我局將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崗位表》),有關招考方案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2014年及往屆畢業(yè)生、符合本方案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擁護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水利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方案及《招考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水利工程崗位1名、文秘崗位1名、財會崗位1名。
(四)有關要求
1、本方案所稱畢業(yè)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的畢業(yè)生。此類人員若符合招考條件并考試入圍,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歷的要求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專業(yè)要求
水利專業(yè)、漢語言文學專業(yè)、財務會計專業(yè)。
4、報考年齡要求
26周歲以下(即1988年12月12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3、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的;
4、現(xiàn)役軍人;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請?zhí)顚憽妒资兴止_招考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2、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
石首市水利局人事教育科。
4、聯(lián)系電話:0716-7286993;聯(lián)系人:徐瓊。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法
對報考者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崗位要求條件和專業(yè)測試情況等,通過查閱資料、面談、專業(yè)測試等辦法,按崗位聘用名額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入圍人選不足招聘崗位比例1倍以上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加蓋學校“畢業(yè)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3、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審查結果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為準。
(4)經(jīng)審查合格的,按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4、入圍面試人員將以電話形式告知。
(四)筆試
筆試由市人社局、市水利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5年元月10日上午9∶30-11∶30
具體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筆試不指定范圍和具體內容。
3、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公布:綜合成績及入圍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三、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一)考察
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jīng)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jīng)考察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赴石首體檢事宜將另行通知。
(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體檢由石首市水利局組織。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總成績合格人選按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三)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
擬聘人選經(jīng)7日公示,有投訴經(jīng)查不實的不影響聘用,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內,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己瞬缓细窕蛟囉闷趦劝l(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辦理解聘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應屆畢業(yè)生2014年12月31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yè)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擬聘人員畢業(yè)后憑報到證統(tǒng)一到石首市水利局報到,并安排到基層工作,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三)聯(lián)系電話
石首市水利局:0716—7286993
石首市人社局:0716—7182574
附件: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