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2013年撫順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撫人社發(fā)〔2013〕26號)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市普查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要求: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期。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士學位及以上;研究生學歷人員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
5、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以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均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
四、招聘步驟
1、公布招聘計劃
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信息表,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上公布。
2、報名
1)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報名地點:市統(tǒng)計局(市政府14樓1415房間)。
3)報名費:每人50元。
4)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時由考生根據《招聘公告》認真填寫報考信息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報考人員要與所報職位報考資格條件核實,確認本人符合該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參加招聘資格。
5)報名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
⑴《2013年撫順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粘貼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⑷崗位要求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考生自報名開始至考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7)開考比例為2:1,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開考規(guī)定的,取消或縮減該招聘計劃。
3、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統(tǒng)計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將在撫順統(tǒng)計信息網(fstjj.fushun.gov.cn)上公布。
3)筆試成績可通過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查詢。
4、資格審查。市統(tǒng)計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報名資格條件、獎懲情況、是否符合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及其他條件。資格審查安排在筆試結束后、面試考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面試
筆試后,由市統(tǒng)計局根據考試分數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低于規(guī)定比例,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由市統(tǒng)計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比例為4:6。即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出現(xiàn)小數時,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6、體檢和考核
所有招聘崗位均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統(tǒng)計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在市人社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統(tǒng)計局負責監(jiān)督、指導。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核報考資格。
體檢或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核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fsr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經實名舉報,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予以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其本人按照《撫順市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撫政辦發(fā)〔2005〕41號)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連同考核材料和體檢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鑒證手續(xù)。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和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在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中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可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前的遞補工作要在資格審查結束后三天內完成。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因考生個人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2、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xiàn)糾紛由考生自負。
3、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2013年撫順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撫人社發(fā)[2013]26號)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為方便考生報考,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57500253(市統(tǒng)計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57500258(市統(tǒng)計局)
52850037(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
52426132(市人社局)
57500195(市統(tǒng)計局)
本公告由撫順市統(tǒng)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3年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2013年市統(tǒng)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撫順市統(tǒng)計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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