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無錫市新吳區(qū)教師招聘(幼兒園)第三階段考試考生須知
根據(jù)《2016年無錫市新區(qū)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制定進入新吳區(qū)(原新區(qū))教師招聘(幼兒園)第三階段考試考生須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2015年3月29日。
二、考試內容:由新吳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監(jiān)督組成員當場抽簽確定第三階段說課和答辯內容。
三、考試要求:第三階段考試為說課和答辯,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荚嚂r間為15分鐘。
四、考試流程:報到→準備→備課→說課→確認成績→離開考點。
1.報到:考生須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規(guī)定報到時間前,到考點學!昂蚩际摇眻蟮剑键c候考室工作人員宣讀考試須知,并組織考試順序抽簽,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15分鐘未報到者視作自動棄權。送考家長及其他非考務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學校。
2.準備:考生報到后,須將與考試無關物品(包括電腦、通訊工具關機、包等)交候考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考試結束離開考點時憑本人身份證或筆試準考證在指定地點領取?忌攬龀楹灤_定第二階段考試順序。
3.備課:備課時間為60分鐘。按照抽簽順序,考生在正式開始說課考試前65分鐘進入“準備室”備課。所需教材、備課紙、筆等必要物品由考點統(tǒng)一提供。
4.說課和答辯:考生按抽簽順序進行考試,時間15分鐘,考試時不得向考官介紹個人姓名等基本情況,否則按違紀處理。
5.成績確認:說課考試結束后,考生離開考場到考場外等候,待考官打分匯總得出成績,考生簽字確認成績后方可離開考場。
6.離開考點:考生考試結束后須將教材、教案等材料交考場監(jiān)督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發(fā)出聲響,不得將考試內容向其他考生透露。
五、考試紀律:考生應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秩序。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guī)定的行為,將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六、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兩天之內在“新區(qū)教育網(wǎng)”上公布考試結果和入圍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期間不接受電話或現(xiàn)場咨詢。
以上事項解釋權屬新吳區(qū)教育局。
無錫市新吳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