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組織實施
(1)市直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2)縣(市、區(qū))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工作,由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2.面試內容及方式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面試通過試講方式進行。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
3.面試人員確定
(1)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數超過招聘崗位人數3倍的,按實有人數組織面試。
(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需向招聘單位提供相關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以及在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審核。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
4.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的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必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5.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在防城港人才網發(fā)布面試公告,同時各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6.面試時間:2016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
7.面試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
8.面試成績
滿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嬖嚦煽兌歼_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yōu)榭偝煽。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的比例,若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答辯的方式確定進入考核人員。
9.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和體檢工作,由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己、體檢公告由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在防城港人才網發(fā)布?己、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一)考核和體檢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人選。
(二)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個人以上組成。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己私Y束后形成書面綜合考核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六、公示
市、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市、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
七、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市教育局發(fā)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八、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一)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6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免筆試的考生,只能參加免筆試崗位的補錄),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者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二)有關時間節(jié)點。
1.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4日。
2.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時間: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3.資格審查時間:8月13日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允許改報)。
4.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參照第“四(三)、五、六”條執(zhí)行。
九、聘用審批
對公示后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規(guī)定報批聘用。
十、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已經聘用的應聘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2016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