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和《2014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市、縣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桂人社發(fā)〔2014〕20號)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4年7月組織開展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419人。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 18周歲以上,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為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新進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齡、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4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
2014年6月12日—13日(星期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
1.市直招聘單位報名點: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招聘大廳(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2.縣(市、區(qū))招聘單位具體報名點:
(1)港口區(qū)招聘單位報名點:港口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三樓301室(港口區(qū)漁洲城漁洲路);
(2)防城區(qū)招聘單位報名點:防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就業(yè)服務大廳(防城區(qū)防城鎮(zhèn)防港大道160號);
(3)東興市招聘單位報名點:東興市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三樓會議室(東興市廣場路11號);
(4)上思縣招聘單位報名點:
①上思縣教育系統(tǒng)招聘單位報名點:上思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上思縣思陽鎮(zhèn)更生路45號);
②上思縣衛(wèi)生系統(tǒng)招聘單位報名點:上思縣衛(wèi)生局辦公室(上思縣思陽鎮(zhèn)朝陽路2號);
③上思縣其他崗位招聘單位報名點:上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服務窗口(上思縣團結西路中國石化加油站對面往西30米)。
(四)報名材料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從業(yè)資格證等材料到現(xiàn)場報名,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所提供的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201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和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并要求在2014年7月25日前向所報考崗位的資格審查單位提交本人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否則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與現(xiàn)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2014年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發(fā)布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的,由資格審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六)報名繳費
每位報考人員需交考試費50元/科。本次招聘考試筆試共設兩個科目,每位報考人員需交筆試考試費100元。面試不收取考生費用。
(七)領取準考證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交費收據于2014年7月7日—8日到考生所報名的地點領取。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招聘崗位設定為高級職稱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崗位設定為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及組織實施。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其他招聘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每個科目分值各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2.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比例的,予以開考。達不到1:3比例但確需在今年補缺的崗位,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須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方能開考。對確定不開考的崗位,由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時告知報考人員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退還考試費。
3.筆試時間: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1)中小學教師崗位:
上午0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2)其他崗位:
上午09:00—11: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防城港人才網公布。根據筆試總體水平和招聘崗位的情況,按考試科目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三)面試
1.面試組織實施
(1)縣(市、區(qū))招聘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市直招聘單位崗位面試:
①市直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②市直衛(wèi)生系統(tǒng)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市衛(wèi)生局負責組織實施;
③其他崗位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并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
2.面試人員確定
(1)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數(shù)超過招聘崗位人數(shù)3倍的,按實有人數(shù)組織面試。
3.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的比例,又確需進人的,必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4.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在防城港人才網發(fā)布面試公告,同時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5.面試時間
2014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
6.面試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
7.面試成績
滿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煽兌歼_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并由面試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8.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和體檢工作,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己恕Ⅲw檢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在防城港人才網發(fā)布。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一)考核和體檢人選確定
1.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忌C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同時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忌嬖嚭细癯煽兿嗤瑫r,同時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3.采取直接考核的崗位人選:按實有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組織考核、體檢。
(二)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考核應當成立考核組,考核組由兩人以上組成?己私Y束后形成書面綜合考核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核、體檢工作原則上要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審批
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市直和縣(市、區(qū))擬聘用人員,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市、區(qū))組織和人社部門審核,并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負責考核的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報批聘用。
原則上要求在2014年9月上旬完成聘用審批工作。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部門單位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六)應聘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設置。
咨詢電話:0770-2828732、2826319
監(jiān)督電話:0770-3235133
附件1:2014年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rar
附件2:2014年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2014年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