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15年9月26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
(1)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guī))一科,滿分為100分。
(2)報考管理崗位或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寫作、時事政治、事業(yè)單位相關知識等內容)一科,滿分為100分。
4、加分規(guī)定。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對以下人員實施加分:在光山縣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服務西部建設、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和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預征大學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規(guī)定的人員在筆試原始成績基礎上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再加2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2015年9月23日下午17:00以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未提交的將不再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
預征大學生士兵是指信陽轄區(qū)內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疲ê呗殻⒀芯可、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往屆畢業(yè)生,以及常住戶口在我縣或國家從我縣統招的光山生源大學生,男性要求23周歲以下?飘厴I(yè)生和24周歲以下本科畢業(yè)生,女性要求22周歲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年齡計算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報名時在報名表上填寫同意參加應征入伍,在報名結束后,由縣征兵辦統一組織體檢政審,對合格人員發(fā)放《預征入伍通知書》,作為先期預征對象。預征大學生士兵參加公開招聘筆試后,憑《預征入伍通知書》給予筆試加分,享受加分獎勵后拒絕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應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崗位和有關工資待遇,服役年限計入工齡,退役后回原單位工作。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
5、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且具免筆試資格的報考者,可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按報考同崗位考生筆試最高成績(含加分因素)計算。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將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他管理或專業(yè)技術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如同一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較多需在不同的面試組參加面試,為避免因這些應試者的面試成績出現不平衡而影響面試的公平、公正,將采用“二次平均法”對有關應試者的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5、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不進行筆試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成績。
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的內容和辦法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的規(guī)定進行。
因體檢和考核不合格的,以及在體檢、考核、公示、聘用過程中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的,不再遞補,并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二)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推赣脥徫灰筮M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六、公示和招聘
在體檢、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遇有因考試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時,聘用單位有空編且同意增加招聘名額的,同時聘用;不能增加名額時,按先筆試成績(含加分因素)高者優(yōu)先,如相同,再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再年齡大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向審核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就業(yè)或自主擇業(yè)。
七、紀律與回避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guī)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回避制度。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八、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gsrs.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設立咨詢電話:0376—8871881
預征大學生士兵政策咨詢電話:0376—6372286
附:
1、光山縣2015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光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
光山縣2015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