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高級技工學校公開招聘新教師簡章
因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jù)《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5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二)地點:武漢科技會展中心(武漢市武昌洪山區(qū)珞喻路556號)。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符合招聘計劃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
3.年齡為18-30周歲(1983年11月8日-1996年11月8日期間出生)。
4.戶籍不限。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jù)《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
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人數(shù) |
條件和要求 |
光電專業(yè)教師 |
1 |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
★電氣專業(yè)教師 |
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
★機械專業(yè)教師 |
1 |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及理論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
★聲樂教師 |
1 |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需藝術特長展示 |
★舞蹈教師 |
1 |
舞蹈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需藝術特長展示 |
合計 |
5 |
|
本次招聘計劃所列崗位標注“★”為緊缺崗位,不受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合格人數(shù)1∶3比例的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憑身份證、畢業(yè)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相關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進行資格審定。
2.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形式為提問,面試內容為技工教育教學公共知識。有“藝術特長展示”要求的崗位(聲樂教師、舞蹈教師),面試形式為“提問+藝術特長展示”,提問60分,藝術特長展示40分,滿分100分。應聘者請自備伴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緊缺崗位直接進入面試,綜合成績?yōu)槊嬖嚦煽儯ňC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放棄資格。
3.體檢、考察
面試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
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后,由海寧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體檢或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4.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和海寧市教育網( www.zjhnedu.com )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市教育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發(fā)放《聘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員在明確聘用對象之日起15天內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聘用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在海寧市教育網(www.zjhnedu.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3-87087177
監(jiān)督電話:0573-87225178
海 寧 市 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