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象州縣“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4年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精神,為做好我縣今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既廣受社會關注,又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特成立2014年象州縣“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教育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對應教育領導,縣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編委辦、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一名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上述部門一名副職和業(yè)務股室工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聯(lián)系電話:0772-4361510。
二、招聘指標及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人數(shù)
經(jīng)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批準,今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指標共50名,其中初中15名、小學35名;報聘我縣并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人數(shù)共77名,其中初中32名,小學45名。
詳情見下表:
學校 類別 |
2014年象州縣特崗教師招聘指標及通過審查人數(shù) | |||||||||||||||
合計 |
語 文 |
數(shù) 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科學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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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村 初中 |
15 |
1 |
4 |
2 |
1 |
1 |
1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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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人數(shù) |
32 |
3 |
9 |
3 |
5 |
1 |
3 |
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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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村 小學 |
35 |
9 |
9 |
6 |
2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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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人數(shù) |
45 |
8 |
11 |
4 |
2 |
5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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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對象、方式和工作經(jīng)費
(一)招聘對象:對象為報聘象州縣“特崗計劃”教師并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二)招聘方式:以采取在象州縣城設專場招聘的形式進行招聘。
(三)招聘工作經(jīng)費:由縣財政統(tǒng)籌保障。
四、招聘原則
(一)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汀肮_、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接受監(jiān)督機構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查實,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具備資格,好中擇優(yōu)。
(四)按報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錄用。
(五)報聘各科目必須專業(yè)對口或相近,缺崗優(yōu)先考慮服從調配的應聘人員。
(六)應聘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招聘工作由資格復審、二次志愿、考試(試教、術科技能測試)、初定擬聘人員名單、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名單、集中培訓、考核、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組成。
(一)資格審查。
初審:資格初審由自治區(qū)招聘組織部門在網(wǎng)上進行并公布審查結果,招聘組織部門和報考人員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審查結束時間:6月23日。
復審: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部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程序、時間和相關要求如下。
1.成立縣資格審查工作組?h資格審查工作組由縣教育、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人員組成,分兩組人員分別審查初中、小學應聘者資料。
應聘人員需交驗下列材料的原件,并在復審時上交下列材料復印件各1份以備審查。
①身份證;
②畢業(yè)證;
③學位證;
④教師資格證(應屆本科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可不提供,應屆?飘厴I(yè)生無教師資格證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屬于師范教育類的證明);
⑤《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并需蓋有所在學校公章);
⑥《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jīng)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yè)生提供);
⑦在校學習成績、實習、社會實踐成績;
⑧各類獲獎證書或發(fā)表的作品;
⑨報名表(可不蓋章);
⑩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相片4張備用,并在相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和應聘崗位。
以上需上交的復印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并按順序自編好頁碼;材料封面標題統(tǒng)一為:“XXX(應聘者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如:張三初中語文)特崗教師應聘材料”,并在封面標題下按以上材料順序列好目錄。
應聘者必須對提交的紙質材料和網(wǎng)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資格審查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和網(wǎng)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各種證件審核驗證后即現(xiàn)場退回原件,請應聘者妥善保管。復印件不論復審通過與否,均由縣招聘單位留存?zhèn)洳椤?/P>
資格復審結果直接標注在應聘者上交材料封面的左上方空白處,標注為“復審通過”或者“復審不通過”,復審不通過的說明事由。資格復審結果審查人員簽名確認。
2.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點:象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程序。
(二)二次志愿。
為確保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開展,我縣將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再次確認應聘者是否服從同科類或相近科類崗位調配,可以填報二次志愿作為空崗人員調配的依據(jù)。
填報二次志愿直接標注在應聘者上交材料封面的右上方空白處。由應聘者親筆書寫“本人服從調配到XXX崗位”或“本人不服從調配”及應聘者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事項,簽名并加印右手拇指指印確認。
(三)考試。
考試時間為7月16日,以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縣教研室負責,象州縣中學協(xié)助做好考試場室、設施、設備準備工作?荚嚂r邀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人員到現(xiàn)場對考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確保公正性。
1.考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應聘人員。
2.考試時間:2014年7月16日全天,上午8:00開始,請應聘者7:30到達本科組候考室。超過上午8:00未到達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
3.考試地點:象州縣中學。
4.考試方式。采取試教和相關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進行考試。試教為應聘者根據(jù)所抽取得的課題說課和上微型課,時間共15分鐘,其中說課5分鐘,上微型課10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其中說課40分,上微型課60分。體育科、音樂科、美術科應聘者加考術科技能,并于7月16日當天考完,術科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試教得分占60%,術科技能測試得分占40%。試教單項成績達到7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試教內容。
(1)試教內容:必須與報聘崗位科目相符,按專業(yè)分組試教;教材是象州縣2014年春季學期所用教科書,其中生物、英語、音樂、體育4個學科統(tǒng)一用初中教材;教材和備課用紙、筆由縣教育局提供。
小學教材:小學四年級教材下冊(其中語文、數(shù)學為人教版,信息技術為廣西科技版,美術為廣西美術版)。
初中教材:八年級教材下冊(其中英語、物理、歷史、生物為人教版,地理為湘教版,音樂為湖南文藝版,體育為華東師大版)。
試教教材最終以現(xiàn)場提供為準。
(2)術科技能測試內容:體育科(籃球1分鐘定投,帶球往返投籃、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音樂科(唱、跳、奏)、美術科(現(xiàn)場作畫)。
6.學科分組。
根據(jù)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人數(shù),按學科相同、相近原則,初中、小學共組,初步分為以下6組,最終分組根據(jù)資格復查結果確定。
①語文、史地組,共15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②數(shù)學組,共20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③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組,共11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④英語組,共11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⑤音樂組,共10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⑥美術、體育組,共10名通過自治區(qū)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按學科分組到指定地點(候考室)抽取考試順序號,再按考試順序號每間隔15分鐘抽簽一名,確定試教課題內容,由工作人員帶到備課室備課、候考。備課時間45分鐘,試教時間15分鐘。
備課期間不準離開備課室,斷絕與外界的一切聯(lián)系(包括與外界的電話聯(lián)系)。候考人員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參加旁聽。應聘者完成所有考試環(huán)節(jié)后,可以自由活動,但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與未考試者有任何交流和接觸。
8.其他事項。
(1)試教、術科技能考試評分細則由縣教育局另行制定。
(2)各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各評委根據(jù)應聘者的考試情況,參照評分細則獨立進行賦分。
(3)最終分數(shù)構成。試教、術科技能測試每一單項成績,均去掉一名最高分和一名最低分,取中間5名評委平均分為單項得分,各單項累加得分為最終分數(shù)。各單項得分和最終分數(shù)由統(tǒng)分員、核分員、監(jiān)察員簽字確認。
(4)分數(shù)公布。某一科組在最后一名應聘者考試結束后,組長將本科組應聘者得分和排名情況報送現(xiàn)場巡考的縣教育局、人社局、紀委監(jiān)察局領導審核,根據(jù)成績排名初定擬聘人員(即參加7月17日體檢人員),并在象州縣中學校務公開欄內張貼,應聘者自行查看,不再另行告知。
(四)初定擬聘人員名單。
1.按報聘崗位指標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1:1初定擬聘名單,如出現(xiàn)首次棄聘現(xiàn)象的,依次遞補。
2.如個別科目應聘人數(shù)少于設置崗位數(shù)造成的空缺崗位和出現(xiàn)二次以上棄聘造成的空缺崗位,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實際應聘情況和學校學科需求,從應聘的合格人員中擇員替補。
3.同一崗位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按以下列條件順序優(yōu)先確定擬聘對象:
①師范類;
②非師范類持有教師資格證;
③同類專業(yè):A:以一本、二本、三本學校依次優(yōu)先;B:同類學校以在校專業(yè)成績、實習成績、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擇優(yōu)確定。
(五)體檢。
1.體檢對象:初定擬聘人員。體檢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進行,體檢費用應聘者自理,如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體檢。
2.體檢時間:2014年7月17日。
3.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4.參加體檢人員在2014年7月17日7:30在象州縣教育局大院集中,領取體檢表,統(tǒng)一前往醫(yī)院體檢。
(六)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將體檢合格的初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7月25日前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審定、公示。
(七)集中培訓、考核。
對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為2014年8月14日至8月25日,地點在象州縣中學。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核,考核內容含培訓考試成績、培訓期間綜合表現(xiàn)、在校(單位)期間綜合表現(xiàn)等方面,考核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培訓工作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八)簽訂聘用合同。
2014年9月1日前,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聘用公辦教師的聘用辦法,與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派遣到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方案發(fā)布。本方案在全國特崗招聘網(wǎng)、廣西教師教育網(wǎng)上公布,請報考象州縣“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的應聘人員留意,我縣不再另行通知。相關政策按(桂教特崗〔2014〕1號)文件執(zhí)行,本方案由聯(lián)合下文單位負責解釋。
(二)住行事宜。應聘者的交通、食宿、安全等問題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三)未明事宜。請與象州縣教育局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0772-4361510。
附件:2014年象州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時間安排表
2014年象州縣“特崗計劃”教師
招聘工作時間安排表
序號 |
時間 |
工作內容 |
地點 |
1 |
7月15日 上午9:00-12:00至下午15:00-17:00 |
資格復審 二次志愿 |
象州縣教育局 三樓會議室 |
2 |
7月16日上午8:00開始 |
考試 |
象州縣中學 |
3 |
7月17日 |
體檢 |
上午7:30在 象州縣教育局大院集中 |
4 |
7月25日前 |
上報名單 |
|
5 |
8月14-25日 |
培訓、考核 |
象州縣中學 |
6 |
9月1日前 |
人事調配、簽訂合同 |
象州縣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