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進一步優(yōu)化我市農村教師隊伍的年齡結構和學歷層次,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按照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泊頭市事業(yè)單位增人計劃的批復》(滄人社〔2013〕102號)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批準,決定為泊頭市文廟鎮(zhèn)菜園小學、齊橋鎮(zhèn)大胡屯小學、齊橋鎮(zhèn)大閆務小學、郝村鎮(zhèn)徐屯小學、營子鎮(zhèn)機關小學、齊橋鎮(zhèn)李小莊小學、交河鎮(zhèn)時莊小學、富鎮(zhèn)第二小學、文廟鎮(zhèn)第二小學、富鎮(zhèn)西辛店第二小學、富鎮(zhèn)四營第二小學、營子鎮(zhèn)第二小學、交河鎮(zhèn)第二小學、郝村鎮(zhèn)第二小學、王武鎮(zhèn)第二小學公開招聘教師100名,F將公開招聘時間、步驟及實施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根據招聘計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擁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較強的教學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年齡在 18周歲以上(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其中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不限。
(四)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六)擬報名人員有本方案第八條所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要求 |
備注 |
小學語文教師 |
26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數學教師 |
26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英語教師 |
26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體育教師 |
5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音樂教師 |
6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美術教師 |
5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
小學信息技術教師 |
6 |
不限 |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
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在泊頭電視臺、泊頭人事人才網、泊頭教育網發(fā)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報名
(一)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7日。
(三)報名地點:泊頭市第四中學。咨詢電話: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報名查驗核實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全日制學校畢業(yè)生同時提供就業(yè)報到證;非全日制學校畢業(yè)生提供學歷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考者須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粘貼近期免冠照片四張、復印查驗核實的相關證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五)報名費用:收取報名費、筆試考務費 100元/人。
(六)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 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剩余計劃優(yōu)先分配到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大的招聘崗位。
六、招聘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有不符合報名條件情況出現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報名費用不再退還。
七、考試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基礎知識)與面試(講課、說課、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部分,采用異地命題、異地閱卷、聘請外地評委對試講和專業(yè)技能測試進行評定的辦法。
(一)筆試
報名合格人員于8月12日至13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準考證,參加全市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考試采用閉卷的方式。考試內容分為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高中、初中、小學所學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知識、新課程標準。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二)資格復核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語、數、外按 1:1.5的比例,音、體、美、信息技術按1:2的比例,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共同參加面試。招聘領導小組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核,對復核不合格人員取消招聘資格。各報考崗位出現缺額的,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資格復核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三)面試
1、報考語文、數學和英語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內容分為講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講課90分,回答問題10分。
2、報考音、體、美、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生面試內容分為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部分,滿分 100分,其中:說課6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40分。
3、講課(說課)內容為小學現行教材內容,考生按所報崗位采取隨機抽課的方式進行,講課(說課)前抽簽確定順序(先抽順序再抽課題),按順序準備教案設計 60分鐘,然后進行講課(說課),講課時間為15分鐘,說課時間5分鐘。
4、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40分)
(1)音樂專業(yè):加試聲樂(清唱)、器樂(自選一種)、舞蹈(自備磁帶),曲目自定。測試15分鐘,除鋼琴和音響設備外其他用品自備。
(2)美術專業(yè):加試美術字、手工制作、命題創(chuàng)作(畫種不限)。其中命題創(chuàng)作限幅長不超過 60 cm,寬不超過 40cm,手工制作由考點統(tǒng)一準備材料,所需工具(如剪子、刀子、膠水等)與其他所需一切用品自備。測試時間180分鐘。
(3)體育專業(yè):測試體育教師示范動作等基本素質,每項各測試時間5分鐘。
(4)信息技術專業(yè):測試計算機硬件維護與軟件操作。測試時間150分鐘。
八、考核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加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照招聘計劃,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者,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擬聘用人員檔案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人員予以考核?己酥饕疾鞌M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擬聘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且在報名前未取得《結論證》的人員;
(二)受黨紀、行政處分在報名前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三)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四)招聘期間接受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五)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六)參加邪教組織或參與邪教活動的人員。
(七)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
因考核取消擬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九、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另行通知)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不按規(guī)定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十、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將擬聘用人員情況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 7 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對舉報問題經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缺額不再遞補。監(jiān)督電話:0317-8313500。
十一、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的農村小學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工資1150 元/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市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工齡從試用期開始計算,市財政局列支。新聘用教師人事檔案委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人才中心代理。新聘用教師應按照滄州審批 的《崗位設置方案》,結合空缺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進行配備,要充分照顧我市教育力量最薄弱的偏遠、貧困地區(qū)學校。聘用后6年之內不允許申請調入市區(qū)工作。
十二、紀律與監(jiān)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各項政策規(guī)定,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同時,招聘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留存影像材料。
十三、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泊頭市農村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本方案由泊頭市農村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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