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專業(yè)要求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代碼 |
招聘 人數 |
專 業(yè) |
初中 |
語文教師 |
01 |
2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 |
數學教師 |
02 |
2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
英語教師 |
03 |
2 |
英語 | |
微機教師 |
04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物理教師 |
05 |
1 |
物理學、應用物理學 | |
政治教師 |
06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
歷史教師 |
07 |
1 |
歷史學、世界史 | |
小學 |
英語教師 |
08 |
2 |
英語 |
二、報名條件
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不怕吃苦,甘于奉獻,崇尚科學,反對迷信。2000年及以后畢業(yè),具有相應學科全日制普通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持有不低于相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同一職位報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并通知相關應聘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bczrsj.gov.cn/)、滄州人力資源網(www.czrcw.com/)和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網(www.cedz.gov.cn/)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考生在報名期限內到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就業(yè)服務大廳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6日至7月27日(每天9時至17時)。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報考人員可提前登錄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滄州人力資源網或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網下載報名表格,由本人持《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小二寸同版彩色照片3張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信息經資格審查合格,于7月30日9時—17時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按照省物價局相關規(guī)定,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
(三)考試
考試設筆試和試講,各按滿分100分計分。按照筆試、試講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1、筆試日期定于7月31日上午9:00-11:00,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教育教學相關知識。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講人選,比例內末位人選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筆試結果和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人選通過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公布。
2、試講(含綜合素質測試)
試講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試講內容為所報考科目的課堂教學內容。試講后現場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試講順序由本人抽簽決定。試講總時間為15分鐘。試講評委聘請外地具有相關資格人員擔任。試講結束后,在試講場地公布試講成績。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將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及資格復審人選。同一崗位末位人選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依次按試講成績高者、學歷高者、有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排名。
(四) 考核及資格復審
考核主要考察通過試講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資格復審對通過試講人員的學歷、學位、就業(yè)報到證、學生檔案、身份證等材料進行核查認定。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參加體檢的考生集中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 公示
經考試、考核及資格復審和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無異議的,即被確認為本次擬聘用人員。因體檢或考核及資格復審不合格、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以及公示結果影響聘用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辦法同確定考核及資格復審人選辦法。
(七)擬聘用人員上崗后,試用期三個月,從各類學校應往屆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中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夠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教育教學方面出現較大問題或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聘用。
四、有關注意事項及說明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報名、領取準考證,未參加筆試、試講、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錄。
(二)經審查,發(fā)現報名者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或者在考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確認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三)區(qū)監(jiān)察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3096818。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092124(公告期間) 3092917(報名期間)
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人社局
2013年7月19日
附件:滄州經濟開發(fā)區(qū)人員招聘公辦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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