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13年中小學教師調配工作的意見》(慶教〔2013〕28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3年教師進城競聘的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競聘指標
學科 |
高中 |
初中 |
小學 | ||||||||
職業(yè)中學(含濛高) |
慶元二中 |
慶元三中 |
實驗小學 |
實驗二小 |
江濱小學 |
城東小學 |
大濟 小學 |
和山小學 |
坑西小學 |
下塢 小學 | |
語 文 |
2 |
2 |
5 |
3 |
1 |
1 |
1 |
1 |
2 | ||
數(shù) 學 |
2 |
2 |
2 |
2 |
2 |
1 |
1 |
||||
英 語 |
1 |
1 |
1 |
1 |
|||||||
科 學 |
2 |
1 |
1 |
||||||||
社 會 |
1 |
2 |
|||||||||
物 理 |
1 |
||||||||||
化 學 |
1 |
||||||||||
生 物 |
1 |
||||||||||
音 樂 |
2 |
1 |
1 |
||||||||
體 育 |
1 |
1 |
1 |
1 |
|||||||
美 術 |
1 |
1 |
1 |
||||||||
信息技術 |
1 |
1 |
|||||||||
合計 |
7 |
9 |
3 |
11 |
3 |
10 |
7 |
2 |
1 |
2 |
2 |
二、報名
1.根據(jù)競聘指標,符合競聘條件的教師填寫《教師進城競聘申請表》(表格自行下載),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語文教師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2013年7月23日下午6時前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逾期視作自動放棄。今年跨鄉(xiāng)鎮(zhèn)調動的原則是大穩(wěn)定,小調整。符合跨鄉(xiāng)鎮(zhèn)調動條件,家庭確實有實際困難的教師,可以填寫《教師跨鄉(xiāng)鎮(zhèn)調動申請表》,并于2013年7月23日下午6時前上交縣教育局人事科,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2.崗位分高中、初中、小學,符合高中競聘條件的初中教師,可以兼報初中,其他教師只能選擇初中或小學一類崗位報名。兼報的必須同時填寫高中和初中競聘申請表。
3.將審核后的《2013年教師進城競聘量化考核表》及得分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學校為單位于2013年7月24日下午6時前上交縣教育局人事科。
4.允許縣外要求調入慶元的教師參加縣城學校競聘。
5.競聘指標數(shù)2名及以上的學科,若競聘指標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足1∶2的,核減相應的指標數(shù)。
三、公示㈠
①公布符合進城競聘條件的人員名單;
②公布教師進城競聘量化考核成績;
③公布競聘教師所任教學科的教學成績。
四、筆試
1.時間:
高中各學科:2013年7月24日晚上7∶00至9∶30
其他學科: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0∶30
2.地點:慶元中學
教師憑《身份證》或《教師資格證》到指定考場參加考試。
五、教學能力(技能)測試
㈠抽測學科
1.初中、小學:根據(jù)筆試成績、學科教學成績、量化考核成績的三項折合總分,競聘指標數(shù)在4個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競聘指標數(shù)在5個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
2.高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學科教學成績的二項折合總分,按指標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對象(人數(shù)不足可放寬到1∶2)。
㈡未抽測學科
根據(jù)筆試成績、量化考核成績的二項折合總分,按指標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對象。
㈢測試內容、時間:
學 科 |
時 間 |
測試內容 |
備 注 | |
高中各學科 |
2013.7.25 |
上課 |
抽簽決定 |
1、高中各學科采用上課形式。 |
初中各學科 |
2013.7.29 |
上午:模擬課堂 |
八年級(下冊) | |
小學各學科 |
2013.7.29 |
上午:模擬課堂 |
五年級(下冊) | |
小學音樂 |
2013.7.29 |
下午:技能測試 |
聲樂、舞蹈、鋼琴、即興彈唱 | |
中小學體育 |
2013.7.29 |
下午:技能測試 |
隊列隊形動作及指揮、武術、技巧、徒手操、球類、體能測試(雙手頭上擲實心球、4米往返摸點跑) | |
小學美術 |
2013.7.29 |
下午:技能測試 |
素描、色彩 | |
小學信息技術 |
2013.7.29 |
下午:技能測試 |
計算機操作 |
六、公示㈡
公布筆試、技能測試及綜合成績。
七、錄用
(一)抽測學科
1.初中、小學:
根據(jù)需求指標和競聘崗位,按筆試成績40%、所任教學科教學成績20%、量化考核成績1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3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教師自主擇崗(若出現(xiàn)同分數(shù)的,以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2.高中:
按筆試成績40%、所任教學科教學成績2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4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教師自主擇崗(若出現(xiàn)同分數(shù)的,以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二)未抽測學科
根據(jù)需求指標和競聘崗位,按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50%、量化考核成績10%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教師自主擇崗(若出現(xiàn)同分數(shù)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本通知由慶元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其他有關教師進城競聘條件等內容請查閱《2013年中小學教師調配工作意見》。
附:2013年競聘相關材料
2013年跨鄉(xiāng)鎮(zhèn)調動申請表.rar
慶元縣教育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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