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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和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1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報考對象應具備熱愛教育事業(yè)、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戶籍、學歷、年齡、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具體條件:
(一)戶籍要求
1.具有龍游縣戶籍(以2024年7月1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為龍游的人員。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限戶籍: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yè)生;②“雙一流”建設高校相關建設學科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④配偶為龍游縣戶籍的人員。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網(wǎng)絡教育與成人教育除外),其中中職語文、中職數(shù)學、中職體育學科要求本科或本科階段必須為師范類專業(yè)。
2.學前教育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其中龍游縣戶籍(或配偶為龍游縣戶籍)且具有幼兒教育初級職稱的人員可不限全日制。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要求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4.港澳臺及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門的認證證書。
(三)年齡要求
1.30周歲及以下指1993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對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相應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對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相應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對象,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師資格及專業(yè)等要求
1.報名對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或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應屆畢業(yè)生暫定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且普通話等級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初中語文、中職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2.報考學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師資格規(guī)定的學段,其中中小學體育學科需持有初中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3.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yè)相符。
4.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7月8日起,通過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y.zjer.cn/index.php)、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體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招聘過程中其它信息將及時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發(fā)布,敬請關注)。
(二)報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7月8日上午12:00—7月14日中午12:00。
報名網(wǎng)站: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招聘專欄(zk.lyeduyun.com)。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或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報考者填報的資料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信息不實,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
時間:7月9日上午12:00—7月15日中午12:00。
縣教育局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
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繳費確認
時間:7月10日上午9:00—7月16日上午9: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2倍的崗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此類計劃將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退還考試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0日上午9:30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上午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試卷組成:筆試內容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合格證書、師范生證明(報名中職語文、中職數(shù)學、中職體育學科教師)及其他所需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具體詳見附件3)。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遞補名單于復審結束的當天予以公告。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1.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按照報考學科分組進行。中職數(shù)學、中職語文、初中社政、初中數(shù)學、初中英語、初中語文、特殊教育崗位面試重點為考察應聘人員處理教材的能力、駕馭課堂教學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答辯等;中小學體育、中職體育及學前教育崗位面試形式主要為上課和技能展示。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2.總成績計算方法為:中職數(shù)學、中職語文、初中社政、初中數(shù)學、初中英語、初中語文、特殊教育崗位總成績?yōu)椋汗P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中職體育、中小學體育及學前教育崗位總成績?yōu)椋汗P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
(六)體檢: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學科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對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執(zhí)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其中學前教育教師體檢同時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函》(浙教資中心〔2011〕1號)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和放棄錄用資格。
(七)考察: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示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初中語文學科聘用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崗位,如總成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確定選擇順序。在龍游縣教育系統(tǒng)最低服務期限需滿5年。對1年見習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規(guī)定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崗位以偏遠農(nóng)村學校(幼兒園)為主,條件相對比較艱苦,且有服務期要求。歡迎有志于長期服務農(nóng)村教育的人員報考。
(二)報考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初審、復審等過程中填寫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7月15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拍照發(fā)到指定郵箱(3843078010@qq.com),經(jīng)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六)報考人員對在龍游智慧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龍游縣教育局反映。
(七)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本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龍游縣教育局、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只在“龍游智慧教育”或“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wǎng)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詢電話:0570-7024220,招聘咨詢時間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十)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70-7022668。
五、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附件1:龍游縣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新教師計劃表.xlsx
附件3:龍游縣2024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提交材料目錄.doc
龍游縣教育局
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