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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2024年新疆昌吉州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中教師2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學歷、年齡、專業(yè)等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正式在編教師,選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新疆昌吉州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心理素質和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4.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相應學科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報考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8.符合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在選聘范圍內: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立案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被選派到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單位工作服務期未滿的;
6.現(xiàn)工作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7.報考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
二、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辦理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3日—21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在4月21日18: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www.zxbm.work:8013/Home/ExamHome?examid=00240330205434),嚴格按照公告及具體選聘崗位條件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合理選擇選聘崗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以下印證資料的掃描件和照片: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②本人與身份證原件合影;③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④學信網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教師資格證原件;⑥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⑦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證原件;⑧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⑨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的5年及以上教齡和高三畢業(yè)班教學經歷證明;⑩現(xiàn)工作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⑪其他資料(如:地市級及以上榮譽證書、名師工作室證明、奧賽輔導教師獲獎證明等)。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選聘崗位,報名成功后不能修改。報考人員須保證填報信息和所上傳的印證資料真實準確,因個人理解有誤、上傳印證資料虛假或有誤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在后續(xù)選聘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編造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4月4日—22日(10:00—18:00)
2.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審查方式進行,根據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的報名信息和上傳的印證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的,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審核資料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資格初審中涉及到專業(yè)條件的,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附件2)審核。
4.報考人員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請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期間關注系統(tǒng)反饋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
5.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4月29日—5月2日(10:00—19:00)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
6.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資料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選聘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5月3日,采取線下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筆試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按時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以選聘崗位學科專業(yè)相關知識為主,所有學科筆試內容等同高考要求。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筆試成績滿分150分;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90分,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成績查詢:2024年5月3日16:00,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查看是否入闈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入闈人員自行打印資格復審通知單。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5月3日(17:00—19:30),具體事宜詳見資格復審通知單。
2.資格復審人員確定: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原則,確定資格復審入闈人員。選聘5人及以下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入闈;選聘6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入闈;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入闈;筆試成績相同者占資格復審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規(guī)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闈。筆試中違紀、缺考或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入闈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3.資格復審根據選聘崗位條件及要求,對入闈人員的基本信息、報名所提供的資料原件進行現(xiàn)場審查,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試講環(huán)節(jié),并現(xiàn)場發(fā)放試講通知單;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同時根據本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
(五)試講
1.試講時間:2024年5月4日—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試講通知單。入闈人員須按通知單標明的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試講,未按時到達或不能證明身份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試講。
2.試講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教育教學能力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掌握情況,試講時長130分鐘(備課90分鐘、授課40分鐘)。報考人員試講時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英語學科試講可采用英語和國家通用語言)。
3.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六)總成績查詢
2024年5月5日19:00,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試講成績、總成績,查看是否入闈體檢環(huán)節(jié)。入闈人員自行打印體檢通知單。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七)體檢
1.體檢時間:2024年5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詳見體檢通知單。
2.體檢人員確定: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具體崗位與入闈人員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時,試講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總成績和試講成績均相同時,進行一輪加試。
3.體檢不合格者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自被告知體檢結果3—5日內,經本人書面申請,可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4.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本崗位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5.體檢費、復檢費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由體檢醫(yī)院按照該醫(yī)院的收費標準收取。
(八)考察
考察時間定于2024年5月8日—15日。考察工作主要對入闈考察人員的個人檔案原件及個人真實情況進行核查,并采取多種形式對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疾觳缓细裾,取消選聘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照本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按程序組織體檢、考察。
(九)公示
2024年5月20日—28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cj.gov.cn/p1/tzgg.html)對確定的擬選聘人員進行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經查有實據,并影響正常選聘結果的,取消選聘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照本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
(十)試用
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選聘人員,進入試用環(huán)節(jié),試用期為三個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擬選聘人員試用期內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保持不變。
(十一)辦理手續(xù)
擬選聘人員試用期滿后,由選聘單位開展試用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聘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照本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試用人員。
三、工作監(jiān)督及其他
(一)公開選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公開選聘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違紀行為,依法依規(guī)予以查處。
(二)對選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將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昌吉人社”和“昌吉教育”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變更公告。
(四)本次選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不指定教材及教輔資料,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昌吉州教育局、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四、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4—2347609
昌吉州第一中學:0994—23315220994—2352056
彭主任:18083952999廖主任:13239946876
馬主任:18609941212王主任:15999086605
黎老師:19990171066劉老師:18199289920
胡老師:18699419877張老師:15292599865
網上填報技術咨詢電話:0431—81173909
(二)監(jiān)督電話
昌吉州教育局:0994—2333751
昌吉州第一中學紀委:0994—2336659
附件1-新疆昌吉州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docx
昌吉州教育局
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