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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師資隊伍實際,決定面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63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yè),立志從事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寧海教育事業(yè)作貢獻。
2.身心健康,符合從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3.具備從事教師工作的專業(yè)技能、組織協調管理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本科和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
1.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在浙江省,戶籍以報名當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的高考一段線及以上錄取的2023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畢業(yè)生。(2023年畢業(yè)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大學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不限師范類),允許報考教師資格和專業(yè)均相符的中學、小學學段學科崗位。
2.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本科或研究生專業(yè)與招聘學科相符,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不限師范類別,不限戶籍,允許報考教師資格和專業(yè)均相符的中學、小學學段學科崗位。
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已簽訂勞動合同的,須取得原單位同意后才能報考。
三、招聘計劃
共招聘教師63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專業(yè)要求等詳見《2023年寧?h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與步驟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一)網上預報名與現場確認
1.網上預報名:2022年12月21日9:00時至2022年12月23日17:00時止。應聘人員用手機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照要求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無論是否進行網絡預報名,應聘人員均須在現場確認時間到現場提供紙質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及應聘崗位的最終確認,以現場確認為準。
2.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現場確認地點:寧波開放大學寧海學院(浙江省寧波市寧?h斗門路166號,從北門進入)。
4.應聘人員報名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寧?h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研究生、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2023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仍未畢業(yè)的須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
(4)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2023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yè)證明和錄取入學批次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
(7)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8)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考生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表、復印件請按上述順序裝訂。
5.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審核通過,確定為考試對象,掃描現場二維碼加入微信群。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說明原因。
6.報考中學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學科崗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中學語文、數學和小學語文學科崗位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2:1;報考其他學科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如不足規(guī)定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學科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
考試時間擬定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月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荚囉沙踉嚭徒虒W能力測試兩部分組成。
1.初試
初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心理、語態(tài)、基礎理論等教師所需的基本條件,采取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初試成績公布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學科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學科計劃數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招聘學科計劃數在10人及以上按1:1.5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招聘學科計劃數在5至9人按1:2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4人及以下按1:3確定參加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教學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試方式為模擬上課,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專業(yè)知識等,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課堂教學能力等,采取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yōu)槌踉嚦煽?0%和模擬上課成績60%之和。
如遇同一崗位最后一個指標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模擬上課成績高者排名在先。如總成績與模擬上課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筆試。
(三)簽約、體檢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簽約對象(不足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當場簽訂《就業(yè)協議書》。
其中,中學學段和小學學段的各學科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在定向崗位優(yōu)先保證的前提下,按照先統招后定向的順序確認。定向招聘崗位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次序由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定向學校。
2.簽約對象簽訂《就業(yè)協議書》一個月內,由縣教育局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核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核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己擞烧衅竼挝回撠煂嵤瑢疾烊诉x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己诉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核不合格?己瞬缓细裾咛蕴。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向寧海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五)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寧?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畢業(yè)后,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獲獎榮譽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等到寧海縣教育局人事科檔案室報到。報到時間2023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
2.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解除原聘用(勞動)合同;2個月內未解除的,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3.寧?h教育局審核擬聘用人員檔案,如符合招聘條件,報寧?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4.被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須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和五年服務期。
5.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屆時予以解聘。
6.被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限2023年9月30日前,碩士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師范類畢業(yè)生限2023年12月31日前,2023年畢業(yè)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大學的全日制非師范類的本科畢業(yè)生限2025年12月31日前)的,屆時予以解聘。仍未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屆時予以解聘。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7.若發(fā)現被聘用人員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已簽訂協議和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xù)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屬于中組發(fā)〔2021〕11號文件規(guī)定不得錄用情形之一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有舞弊行為的,提供虛假材料的;
(3)不按時報到,不服從分配的;
(4)公示有異議且查實有問題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六)待遇
按事業(yè)編制教師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遞補規(guī)定
(一)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均在本次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核的,均不再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若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四)遞補人員名單在寧海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六、疫情防控說明
本次招聘所有工作環(huán)節(jié)都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請應聘人員關注當地的疫情防控政策。
七、本公告由寧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4-65259628、65259687
監(jiān)督電話:0574-65259620
附件:
寧?h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