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評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zhèn)、競爭、擇?yōu)”的原則。
二、測評對象
1.報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5人,直接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評。
2.按照《招聘公告》中“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分學段按崗位以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專業(yè)技能測評對象,不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出現成績并列時一并納入專業(yè)技能測評對象”規(guī)定,確定專業(yè)技能測評的人員。
三、測評項目
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專業(yè)技能測評采取講課的形式進行,重點測評教育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技能、綜合表現、專業(yè)知識和能力等項目。采取現場評分的辦法,百分制計分, 60分為合格線,專業(yè)技能測評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其測評成績須達70分。成績當天公布。
測評內容:以《沁水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專業(yè)技能測評所用教材公告》為準。
四、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12月9日
地點:沁水中學
所有應試者務于12月9日早上5:30分前到沁水中學報到。
五、測評步驟及程序
第一步:報到抽簽決定測評順序
報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的測評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測評證,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入闈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報到,按報考崗位抽簽,決定測評順序。
第二步:抽取課題
應試者在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安排下,按抽簽順序到備課室抽取講課課題,開始備課。
第三步:備課
備課限時2小時。應試者在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備課。備課室統(tǒng)一準備教材、備課紙,應試者不準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備課獨立完成,不準和別人討論。備課時,教案上只寫本人應聘的崗位、序號和課題,不得書寫本人姓名、專業(yè)、單位等個人真實信息,否則按作弊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第四步:講課
備課時間終了,應試者帶當天所備教案由講課傳喚員導入講課室,將講課課題交計時監(jiān)督員進行核對。計時監(jiān)督員宣布開始后,應試者進行講課,講課時,應試者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專業(yè)、單位等個人真實信息,否則按作弊處理取消聘用資格。講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講課結束后,教案交唱分員,當即離開講課室。應試者到測評區(qū)域門口領取個人物品離開測評區(qū)域,一經離開不得再次進入。
第五步:評定成績
評委根據講課情況,現場評出最終得分,寫在評分卡片上,并簽署評委姓名。
第六步:計分
唱分員將評分卡片收回,在計時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記分員將每個評委的評分情況登記在計分表上,經監(jiān)督員、唱分員共同核對后,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將有效分值合計后除以有效評委數,為最后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第七步:登分公示
計分結果經核對無誤后,由計時監(jiān)督員、唱分員和計分員共同簽字后,傳遞人員將一份成績表送登分組登分,一份成績在考點公示(測評成績每3人公示一次)。測評結束后,相關資料由各測評組工作人員簽字后交登分組,履行交接手續(xù),由登分組集中封存。
六、組織實施
專業(yè)技能測評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領導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牽頭,吸收人社、編制、教育部門紀檢人員參加,共同組成紀檢監(jiān)察組,對整個測評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所有測評場所均開啟電子監(jiān)控,全程錄像。
根據應聘教師的報考崗位,成立14個測評組。測評組設評委席、計時監(jiān)督席、唱分席、記分席,每組安排5名評委和3名工作人員(縣紀委1人為計時監(jiān)督員,其他2人為唱分員和記分員)。
評委職責:根據應試者的講課情況評定成績,獨立確定應試者的最終得分。
計時監(jiān)督員職責:計時監(jiān)督員在負責計時監(jiān)督的同時,還負責核對準考證和講課課題,宣布講課開始、結束,監(jiān)督唱分、記分。
唱分員職責:唱分員負責唱分,同時負責評委評分卡片和應試者講課教案等材料的收交。
記分員職責:記分員負責記分,同時負責核對評委評分卡片和計分表上的成績是否一致,核對算分結果是否準確。
七、工作要求
1.專業(yè)技能測評評委從異地聘請。
2.專業(yè)技能測評工作堅持 “一抽簽”、“三回避”、“三隔離”、“五嚴禁”。 “一抽簽”: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測評順序!叭乇堋保涸u委做到 “親屬回避”、“地域回避”、“單位回避”,工作人員做到“姻親回避”、“血親回避”、“同事回避”。“三隔離”:專業(yè)技能測評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準備室、抽題備課室、講課室單獨設置,互不干擾。“五嚴禁”:嚴禁評委、工作人員接受可能干擾測評工作公正性的請托;嚴禁評委、工作人員與應試者約見;嚴禁評委、工作人員在測評時串崗、離崗;嚴禁評委、工作人員、應試者使用各種通訊工具,所有通訊工具由工作人員集中封存,直至工作全部結束;嚴禁評委、工作人員向外透露測評保密事項。
3. 全體評委和工作人員要本著對測評工作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公道正派、對應試者一視同仁,唯才是舉。
4. 為保證專業(yè)技能測評工作順利進行,須對參加測評的全體評委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評委及工作人員了解和掌握測評工作操作程序,明確測評原則、特點及要求,掌握測評要素、方法和評分標準,增強責任感,提高組織紀律性,在測評中真正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應試者。
5.評委評分要獨立思考、獨立完成,評定成績不得互相商量或通過暗示施加影響,做到寬嚴適度,始終如一。
6.評委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測評現場,與測評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測評現場。
7.應試者要遵守測評紀律,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準時應試,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對違反紀律者取消測評資格。
七、咨詢與監(jiān)督
測評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同時設立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縣紀檢委: 0356—7021336
縣人社局: 0356—3215688
縣編辦: 0356—7025206
縣教育局: 0356—7028504
附件:
沁水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
領導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