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教師招聘 黃岡蘄春縣面向社會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公告【95名】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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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fā)[2016]23號)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5名教師,其中:高中教師23名、初中教師26名和幼兒教師46名。為保障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專項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及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31日(如崗位年齡要求為4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尚未取得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非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要求)的;
4、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報考前應征得單位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
5、現(xiàn)役軍人;
6、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于2019年10月25日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qichun.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三)報名地點:蘄春縣特殊教育學校(蘄春縣新實驗小學隔壁)。
(四)報名費用:根據(jù)鄂價費規(guī)[2011]100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試100元/人,參加面試人員另交50元面試費。
(五)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崗位要求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張,《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及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在資格確認時被取消考試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并保持通訊通暢,以便于聯(lián)系。
(六)資格初審: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忌鷳淮涡詼蕚淙缦沦Y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復。;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復印);
3、《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及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考生報名期間在蘄春縣人民政府官方網(wǎng)站下載填寫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除個人簽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寫)(一式兩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張(照片背面本人簽名);
5、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統(tǒng)一用A4紙打復印)。
(七)在湖北省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應聘人員應攜帶《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三支一扶”辦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明》。
(八)領取準考證。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后,應聘人員于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憑本人身份證在縣人社局培訓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崗位專業(yè)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高中教師和初中教師的,《崗位專業(yè)知識》科目根據(jù)教學需要和招聘條件,以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要內容。
報考幼兒教師的,《崗位專業(yè)知識》以我省現(xiàn)行的中等幼兒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知識和幼兒學科知識為主要內容,原則上不超出全國普通高校?茖W前教育課程范圍。
《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涵蓋政治、經(jīng)濟、法律、歷史、時事、科學等方面知識,同時考察考生的觀察分析、邏輯思維、語言理解、綜合協(xié)調、競爭發(fā)展能力等。
筆試均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上午《崗位專業(yè)知識》9:00—11:30,下午《公共基礎知識》2:00—4:00,筆試地點等事項具體見準考證。
3、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yōu)的目的,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確因工作需要保留崗位的,可以根據(jù)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6〕3號)規(guī)定,結合應聘人員報名、專業(yè)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筆試成績合格線。
(三)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采取特長展示、說課等形式進行。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原則上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如果最后一名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招聘計劃數(shù)與入圍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1:3的比例,確因工作需要保留崗位的,可以根據(jù)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6〕3號)規(guī)定,結合應聘人員報名、專業(yè)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面試成績合格線。
2、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公告。資格復審在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完成。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已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教育系統(tǒng)除外)工作的,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
(4)按《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忌艞壻Y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縣人社局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fā)送至縣人社局。未出具書面聲明而單位確實無法聯(lián)系考生本人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并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發(fā)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應在面試開考前至少7天發(fā)布。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時如出現(xiàn)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上述原因導致有效考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和經(jīng)批準保留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控制,面試分數(shù)達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4、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由縣教育局根據(jù)需要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每人10分鐘。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今年繼續(xù)執(zhí)行《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實施意見》(鄂人〔2006〕16號)、《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鄂人社發(fā)[2010]36號)等文件規(guī)定,對“三支一扶”人員實行政策傾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考,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上增加5分。該類考生綜合成績=[(《崗位專業(yè)知識》×70%+《公共基礎知識》×30%)+5分]×40%+面試成績×60%。
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報名結束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政策優(yōu)惠申請表》(附件3),經(jīng)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后,提交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和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股辦理登記審核,并進行公示。逾期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或材料不齊的,視為放棄加分!叭б环觥比藛T中已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員加分政策優(yōu)惠。
考生成績相同的處理辦法: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再另行組織筆試。
(五)成績公示
考試結束后,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布考試成績和加分,時間為7天?忌魧ψ约旱目荚嚦煽冇挟愖h,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申請查卷,查卷時間另行通知。查卷時只核對試題是否評分,分數(shù)匯總是否有誤,不對試題重新評分。
六、考察、體檢
按考生綜合成績根據(jù)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zhí)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jù)?疾熘羞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fā)現(xiàn)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對考生進行考察和體檢。
(二)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報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y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4、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選崗
報考幼兒教師的考生根據(jù)崗位類別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報考高中、初中教師的考生分學科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
八、公示及備案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選崗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jīng)審定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市人社局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jīng)縣人社局審核下發(fā)聘用通知后,各用人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十、對違紀違規(guī)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十一、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縣教育局政工股(電話0713-7222619)負責解釋。
蘄春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政策咨詢電話:0713-7308831
蘄春縣人社局培訓考試中心考務咨詢電話:0713-7225658
蘄春縣人社局舉報投訴電話:0713-7308825
蘄春縣教育局舉報投訴電話:0713-7230423
附件:
1.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xls
2.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3.蘄春縣2019年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政策優(yōu)惠申請表.doc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